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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省志·民俗志
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山东人民出版社
一九九六年·济南

责任编辑 张帆
封面设计 王康乐

山东省志·民俗志
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
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地址:济南经九路胜利大街39号邮政编码:250001)
山东新华印刷厂印刷
*
880×1230毫米32开本16.75印张14插页310千字
1996年7月第1版1996年7月第1次印刷
印数1-3000
ISBN7-209-01920-0

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名誉主任 赵志浩
顾问 王众音 张敬焘 马连礼
主任 李春亭
第一副主任 吴爱英
副主任 王克玉 林书香 林廷生 王科三 陈光林
    刘忠泉 王启信 张守富
委员
 杨传升 张龙  曹道泉 柏继民 冉龙泉
 吕可英 孙永猛 易炳炎 刘学德 石洪印
 赵锦良 毕庶学 于永旭 徐力  宋存胜
 陈建坤 刘金江 周文昌 刘仁象 孙邦信
 孙其海 李玉泰 金明善

《山东省志》总纂组
顾问 席星加 李化诚
总纂 张守富 孙其海 史学通 黄子良
副总纂 王福航 王文恒 王复兴 刘栋良 周春艳
    夏照林 袁伯渠
编纂 孙忠华 朱友刚 李天程 林秀玲 曹文明
   蒋庆立

《山东省志·民俗志》

总纂  张守富 黄子良
副总纂 袁伯渠
编纂  张起  朱友刚

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1981年)

主任 王众音
副主任
 张子明 于克颖 许剑波 辛玮  狄井芗
 方正  刘汉彬 刘长明 张家骅 陈芳彬
 宋英  谭天  崔介  靳星五 王仲荦
委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马光华 马耕农 尹涛  王炳琴 王希坚
 王华民 王力生 王力翔 王伯群 王学强
 田勤耕 孙笑生 孙书义 刘翔鸥 刘献林
 刘元勋 刘兰英 刘本奎 毕健  安作璋
 李恒奎 李汉英 李青田 李士钊 陈锡德
 谷前  苏克强 张全景 张逊三 张晓枫
 张云昌 赵宏弼 赵俊堂 杨再文 杨维屏
 周坚夫 周子明 所梦九 单程  金宝珍
 金松源 柳青  侯连三 席星加 柴诚
 徐刚  秦永文 高金兰 梅枫  鲁萍
 鲁在  董海山 路遥    
顾问 杨希文 郑鹤声 张维华 廉立之 冯毅之

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1984年)

主任 王众音
副主任 张敬焘 张子明 于克颖 刘守璞 刘汉彬
    席星加
委员
 周文彬 李富章 韩福元 尤芳湖 张家骅
 刘雨温 高维真 肖洪  陈芳彬 齐松涛
 季星如 程湘清 石洪印 史学通 黄子良
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1988年)

名誉主任 王众音
顾问 张敬焘
主任 赵志浩
第一副主任 宋法棠
副主任
 马连礼 于克颖 张子明 刘守璞
 王修智 李化诚 席星加 张守富
委员
 周文彬 刘守杰 王科三 韩福元
 丁学超 易元秋 赵锦良 郭长才
 周文昌 杨传升 王永清 季星如
 刘志厚 刘雨温 吕可英 于占德
 石洪印 王焕清 史学通 黄子良
 孙其海

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1993年)

名誉主任 姜春云
顾问 王众音 张敬焘 马连礼
主任 赵志浩
第一副主任 吴爱英
副主任 王科三 王克玉 陈光林 刘忠泉
    王启信 张守富
委员
 林书香 韩永录 张龙  曹道泉
 柏继民 杨传升 吕可英 于占德
 易炳炎 刘学德 石洪印 赵锦良
 于永旭 徐力  宋存胜 陈建坤
 刘金江 周文昌 刘仁象 史学通

《山东省志·民俗志》编纂委员会

主任 陈光林
副主任 梁自洁 张长森 李超奇 李德明
    赵长峰 乔幼梅
编委(以姓氏笔划为序)
 山曼  西敬亭 乔幼梅 刘德龙
 李万鹏 李德明 李超奇 陈光林
 张玉坤 张长森 张登文 贾炳棣

《山东省志·民俗志》编纂人员

主编 陈光林
执行副主编 刘德龙
副主编 李万鹏 张玉坤 山曼
撰稿(以姓氏笔划为序)
 山曼  叶涛  刘瑞琳 刘德龙
 刘德增 张玉琴 贾炳棣

           编纂说明

一、本志编写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力求做到资料性与科学性、思想性相统一。侧重良风佳俗、新风新俗的记述,对于
消失未久或尚未绝迹而影响较大的陋俗,也作适当记载,以帮助人们更好地认识陋
俗的危害,服务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本志时间断限上起1840年,下至1990年,“民俗研究”篇延至1995年。鉴于民
俗传承性、稳定性的特点,部分内容适当上溯至事物的发端。
三、本志所载民俗事象,大部分为田野作业实地调查所得,少部分取自文献资料。
为节省文字,没有注明具体采录时间、地点和文献资料详细出处。
四、本志所载资料按照民俗学田野作业“全面搜集,忠实记录,慎重整理”的原则,
尽量保持原貌,其中方言俗字也尊重口述者原话,以利研究者能够得见第一手资料。
五、夏历年月日的书写,采用汉字,并加注公元纪年。

       目录
概述(1)
第一篇 生产贸易交通民俗
 第一章 生产民俗(16)
  第一节 农业生产习俗(16)
  第二节 渔业生产民俗(34)
  第三节 林业生产民俗(49)
  第四节 工匠生产民俗(58)
 第二章 贸易民俗(70)
  第一节 庙会与集市(70)
  第二节 店铺(78)
  第三节 摊贩(84)
 第三章 交通邮电民俗(87)
  第一节 陆路交通民俗(87)
  第二节 水路交通民俗(91)
  第三节 邮政电信民俗(93)
第二篇 家族社区民俗
 第一章 家族民俗(100)
  第一节 家族与家庭(100)
  第二节 亲戚(115)
 第二章 社区民俗(120)
  第一节 村落(120)
  第二节 村产(122)
  第三节 村规民约(123)
  第四节 乡社互助(124)
  第五节 乡社结义祭祀福利(127)
第三篇 衣食住行民俗
 第一章 服饰民俗(132)
  第一节 服装用料及家庭缝纫(132)
  第二节 上衣(137)
  第三节 下衣(143)
  第四节 头衣、头饰与发型(146)
  第五节 鞋、袜、鞋垫(152)
  第六节 首饰及其他用品(157)
  第七节 婚丧服装(162)
 第二章 饮食民俗(163)
  第一节 食制(163)
  第二节 炊具与食具(168)
  第三节 日常食品(172)
  第四节 特产食品与地方名吃(188)
  第五节 鲁菜(203)
 第三章 居住民俗(213)
  第一节 村落、城镇与民居(213)
  第二节 院落与房屋(223)
  第三节 居室起居(235)
  第四节 房屋建造(243)
  第五节 房屋租赁买卖与迁居(250)
 第四章 旅行民俗(252)
  第一节 启程(252)
  第二节 行具(253)
  第三节 迎送(257)
第四篇 人生礼仪民俗
 第一章 生育礼俗(262)
  第一节 孕育礼俗(262)
  第二节 产房习俗(266)
  第三节 养育习俗(278)
 第二章 婚嫁礼俗(287)
  第一节 议婚(287)
  第二节 订婚(289)
  第三节 迎娶(293)
  第四节 特殊婚嫁(314)
 第三章 寿诞礼俗(318)
  第一节 诞日和寿辰(318)
  第二节 祝寿仪式(319)
  第三节 祝寿礼品(320)
 第四章 丧葬礼俗(322)
  第一节 初丧(322)
  第二节 吊丧(330)
  第三节 出殡(333)
  第四节 埋葬(337)
  第五节 葬后祭礼(340)
  第六节 特殊葬俗(343)
 第五章 民间交际礼俗(346)
  第一节 致敬礼节(346)
  第二节 馈赠礼俗(348)
第五篇 岁时节庆民俗
 第一章 传统节日节会(354)
  第一节 传统节日(354)
  第二节 传统节会(415)
 第二章 新兴节日节会(421)
  第一节 新兴节日(421)
  第二节 新兴节会(426)
第六篇 民间游艺民俗
 第一章 民间工艺美术(434)
  第一节 年画(434)
  第二节 剪纸(441)
  第三节 刺绣(447)
  第四节 玩具(448)
 第二章 民间音乐舞蹈(456)
  第一节 乐器(456)
  第二节 乐调(460)
  第三节 乐队(464)
  第四节 舞蹈(466)
 第三章 民间竞技游戏(475)
  第一节 竞技(475)
  第二节 游戏(482)
第七篇 少数民族风俗
 第一章 回族风俗(490)
  第一节 人生礼仪(490)
  第二节 节日(492)
  第三节 其他习俗(494)
 第二章 满族风俗(496)
  第一节 起居习俗(496)
  第二节 婚嫁礼仪(497)
  第三节 祭祖习俗(498)
第八篇 民俗研究
 第一章 机构与团体(504)
  第一节 机构(504)
  第二节 团体(505)
 第二章 学术研究(507)
  第一节 民俗调查(507)
  第二节 教学研究(509)
  第三节 学术研讨(510)
  第四节 学术刊物(514)
 第三章 学术成果(515)
  第一节 建国前学术研究成果(515)
  第二节 建国后学术研究成果(516)

             编后记

  《山东省志·民俗志》是由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山东省民俗学会、
山东大学、烟台师范学院、山东教育学院、山东省社会科学院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共
同参与编纂的。
  由于对民俗方面的工作没有专门的管理部门,所以编纂《山东省志·民俗志》
的工作起步较晚。1990年底,山东省人民政府和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决定,由省
委宣传部着手作编写民俗志的准备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与民俗有关的部分
实际工作者构思框架,拟定篇目,收集资料。1991年5月成立了《山东省志·民俗
志》编纂委员会。由陈光林任主任,梁自洁、张长森、李德明、赵长峰、乔幼梅任
副主任,编委有西敬亭、刘德龙、李万鹏、张玉坤、张登文、贾炳棣。主编陈光林,
执行副主编刘德龙,副主编李万鹏、张玉坤,编写人员有叶涛、由少平、西敬亭、
李海萍、张从军、张登文、袁澍、贾炳棣。1991年11月,又增补山曼为副主编,高
存山、齐涛、刘德增、张玉琴、刘瑞琳、原春溪、黄文荣为撰稿人员。但由于参与
编写的人员都为兼职,有的人工作岗位不久就发生了变动,退出了编撰班子,有的
则由于本职工作繁忙或身体患病等原因,没能承担撰稿任务。自始至终参与编纂工
作的有陈光林、刘德龙、山曼、叶涛、贾炳棣、张玉琴、刘德增、刘瑞琳。山曼、
叶涛承担主要编写任务。刘德龙除承担部分编纂任务外,作为执行副主编承担了组
织、协调任务及协助主编审改定稿工作。柳红伟、牟国庆后期参与统编,协助山曼
做了一些撰稿、抄写工作。
  从1991年年中起,编写人员修订篇目,进一步收集资料,进入撰稿阶段。1992
年和1993年,由省委宣传部协调,副主编山曼先后两次到鲁西北、鲁西南、鲁中等
地的几十个县市进行民俗资料采集,编撰人员叶涛、刘德龙也一度参与了这项工作。
1993年下半年,由山曼将他本人和叶涛、刘德龙、贾炳棣、刘德增、刘瑞琳、张玉
琴等分头撰写的篇章集中在一起统编定稿,1993年底完成初稿。从1994年初开始,
一边打排,一边由刘德龙、叶涛、刘瑞琳、刘德增、张玉琴修改、校对。因为志书
中记述的民俗事象使用生僻字、繁体字、异体字特别多,经过前后五次校改,并经
山曼、刘德龙、叶涛最后核校,才完成评议稿。1994年9月召开评议会,邀请一些
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领导,对书稿进行了评议,提出了一些宝贵意见。编写人员
根据评议意见进一步作了修改补充,完成了《山东省志·民俗志》送审稿。后又根
据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的意见,由叶涛、刘德龙增撰了“民俗研究”篇。
  在《山东省志·民俗志》的编撰中,参考了山曼、李万鹏、姜文华、叶涛、王
殿基撰写的专著《山东民俗》和部分已出版的地方志,吸收了其中的一些资料,在
此特作说明。在编纂过程中,除得到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的具体指导外,还得到了关
德栋、王太捷、张金庚、张廉明等专家学者和济南市伊斯兰教协会等有关负责人的
热情帮助,在此表示谢意。
  由于经验和水平所限,加之没有专职修志人员,编纂时间又很仓促,本志难免
存在一些疏漏和不足之处,恳望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