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特殊葬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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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童丧
  婴儿一生下来就夭亡,通常不埋葬,只用谷草卷住尸体,扔到野外或乱葬岗上。
有些地方给死婴脸上抹上黑灰,作为印记,俗以为把黑灰抹在脸上,将来托生长在
腚上。稍大一点的幼儿夭亡,一般也是用谷草裹住尸体,找个地方埋掉,不留坟头。
儿童夭折可留坟头,但不能进入祖茔,一般埋葬在地边或乱葬岗上。大体有三种情
况:一是五到七岁的幼童,在上半月夭折的要葬在村宅的西南方向,下半月夭折的
要葬在村宅的东南方向。长岛渔村抛葬童尸按月份不同取不同方向,有谚谣成规:
“正、五、九,西北牵;二、六、十,上西南;三、七、十一,东南巽,四、八、
十二,东北安。”葬时可用一木匣盛殓,尸体上要放置一根桑枝和一块生铁;二是
十到十五岁的儿童死后,也只能用匣子盛殓,一般在地头埋葬,坟堆作椭圆形;三
是十五到二十岁的青少年死后,凡是没结婚的,也算作童丧,一般都用棺材盛殓,
葬在地头,或者祖坟后的指定地点,堆一个小坟头,俗称“小丧”。长岛渔村未婚
青年死后入殓不用棺,用匣子,匣子底留七个窟窿。童丧不举行任何仪式,葬后也
不专门祭祀。

二、客死
  人死在外乡,谓之客死。当亲属得到客死的消息后,要马上供奉起牌位,穿带
孝服,痛哭祭祀。亲友要前去吊孝,仪式同正常死亡一样。富裕人家要设法把死者
的灵柩运回故乡安葬,谓之“拉生灵”,贫穷人家则把死者的枯骨带回故乡埋葬,
谓之“背骨殖”。城市居民,不经特许,不准把死者的灵柩运进城里,也不准进家
门,只能在城外设置帐篷,举行治丧的各种仪式,然后埋进祖茔。那些既无力“拉
生灵”,也不能“背骨殖”的人家,只好把客死者的牌位埋葬,做个假坟。日照地
方习俗,死在外乡的人,拉尸回家,尸体不能进屋,俗谚“冷尸不进热宅”。

三、海上祭亡
  长岛县渔民出海时如有船员在船上亡故,返航时在船的头桅上拉起大吊子(大
吊子是预报丰收时的大旗,通常拉起挂在中间大桅上),到岸尸体离船后,船员于
船上鸣放鞭炮,敲锣打鼓,宰杀公鸡,将鸡血滴在船面上,名为“净船”。
  海上丧生未见尸体的,如死者已婚,其家用木板钉一口小棺材,内放一块砖头,
刻上死者的名字,或用红纸写名字包裹砖头,再放上死者的衣帽鞋袜等,出殡抬到
坟地安葬,名为出假殡、埋假坟,一切仪式从简。海上死难的未婚者,待其父母去
世出殡时一起出假殡,俗称“带葬假坟”。
  渔民在海上遇飘尸,无论完整与否,都要停下作业打捞尸体上船,带上岸无人
认领即代为埋葬。

四、孔府丧仪
  孔府家规第一条即为父母办理丧事。孔府丧葬礼仪至为繁复。
  人死后三日小殓,穿常服,五日大殓,换官服,女的则凤冠霞帔,口含珍珠。
灵棚内放置各种社火及小巧精致冥器,如茶壶、茶碗、桌、椅、床、被、褥、衣、
鞋袜等,下葬时一并入墓。灵棚棺柩前挂旌铭,用大红绸从上至下遮盖棺柩,上书
死者官衔,出丧时覆盖在棺上。开始办理丧事,大门两边各扎一木架,用绸缎装扮
成高丈余的大汉,分别称“方弼”、“方相”,其中有人操纵,用以迎吊客,出丧
时,“方弼”与“方相”走在前面,通过曲阜城北门一段道路(俗称“神道”)一直
到孔氏家族墓地即孔林。
  在办理丧事期间,死者直系亲属不哭丧,反而由佃户中的“嚎丧户”代哭,嚎
丧者还要穿孝衣,送灵柩。
  御架由64人抬,出丧之前对抬御之人集中训练。御架上放一碗水,从孔府至孔
林往返练习,直到行走时水不溢出为止。
  停灵少则半年,多则数年,因此当地形成了歇后语:“圣公府发丧--没日期。”
孔子76代孙孔令贻死后停灵两年,专从北京请来64名扛夫抬御架。
  孔氏家族家规:父母去世,丁忧三年,三年内不应酬客人,也不听丝竹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