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葬后祭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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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圆坟
  葬后的第三天,或者第二天,死者亲属为新坟添土,谓之“圆坟”,东平称为
“赴三”。圆坟仪式,各地大同小异。临朐等地,死者的儿子们带着铁锨和麦秸到
坟地,先添土,再点燃麦秸,大家围着坟头正转三圈,倒转三圈,同时喊道:“爹
(或娘),你出来救火,金银财宝交给我!”龙口等地,死者的子女带着斗或升,以
及擀面杖、发面饼等去圆坟,到了墓地后,用斗给坟墓添土,接着结队围着坟墓正、
倒各转三圈,然后用擀面杖拍实坟堆上的新土,据说这是为死者的房屋挂瓦。有的
人家还在坟堆上撒些种子,多是芝麻、菜籽等,圆坟之后,每人分一块发面饼,据
说吃了发面饼以后,胆子就会变大,夜间走路不害怕。莱芜圆坟在葬后次日,子女
亲友携带纸扎黄牛、金银山、摇钱树到坟前焚化祭祀,回家后在死者生前用的床上
安放被褥,设置灵位,朝夕供奉。
  从前龙口等地在圆坟这天还有“送衣坟”的习俗。送衣坟就是死者家属把圆坟
的东西赠送给已出嫁的闺女。圆坟之后,娘家送给闺女一个白柳条篓子,内装大麻、
镜子、蜡烛和菜之类物品。闺女带回婆家后,立即把早已准备好的供菜、包子和面
鱼等五种东西送回娘家。据说,姊妹之间谁先送回娘家,谁就能过上好日子。

二、烧七
  从死者去世之日起,每七天就要举行一次焚香烧纸祭祀的礼仪,谓之“烧七”。
一般从一七烧到七七,巨野则烧到十七。在这七个七中,以五七最重要,通常并不
一定每个七都烧,但五七是一定要烧的,俗话说:“五七三周年,不烧不周全。”
到五七时,死者的亲属要带着金银山、摇钱树、聚宝盆等纸活和供品、香纸等上坟
去祭祀。龙口等地称“六七”为“闺女七”,这天,死者的女儿、侄女、外甥女等,
带着纸扎的盆花和花篮上坟祭祀。如果烧七之日恰好同农历日期相同,例如初七、
十七、二十七等,那就叫作“犯七”,烧七时,要在坟上插一面白纸小旗,以避忌
讳。莒南旧时则请僧道作法诵经,谓之“破七”。有的地区,死者有几个儿子,就
不烧几七,如有三个儿子,则不烧三七。曲阜等地称之为“期”,死者为男六天一
期,死者为女七天一期。大多数一期、二期不作,一般只在五期与十期上坟。五期
为大期,孙男嫡女皆去,十期为最后一期,俗谚“十期尽,没人问”。东平只祭一
七、三七、五七。

三、百日
  古代有百日守灵尽孝的习俗。人遭父母之丧,百日之内杜门谢客,不问世事,
甚至也不洗澡、理发。百日之后方能出门,到亲友家去登门叩谢。但是贫苦人家,
由于生活所迫,条件所限,便不拘百日的常例,一般在圆坟或五七之后即行出门从
事正常活动。百日这天,死者的亲属也要上坟祭祀,谓之“烧百日”、“烧百天”。
从此,儿女的孝服要求不那么严格了,一般只在白鞋、白帽顶和白衣扣上表现出来。

四、周年
  人死满一年谓之周年,这天也称为“忌日”,忌日祭祀亡灵谓之“烧周年”、
“烧忌日”。古代人死一周年行小祥礼,两周年行大祥礼,第三年 祭,行释服礼。
民间特别重视烧三周年,墓祭仪式与五七基本相同,此后子女不再守孝,可以脱去
孝服,恢复正常生活。对死者来说,也不再享受特殊祭祀,和其他祖先一样,逢年
节受子孙们的祭祀。鄄城地方个别有一直作到十周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