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回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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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礼的最后一项是回门。回门就是新郎、新娘同去女家一次。或者由女家搬回
新娘住几天。回门的日期,山东各地不一,一般在成亲后的第三天,有当日回门者,
谓之“小三天”。济南地区,结婚后三日早晨,新郎、新娘同归娘家,日未落即回,
谓之“躲瞌睡”。回家后,新娘同新郎一起拜见公婆及各位长辈。即古代三日庙见
之礼。中午女家邀亲眷去男家送礼申谢,谓之“ 敬”,间或也有向男家尊长散鞋、
枕之类,尊长则赏新妇。曲阜、泰安一带有当日回门的习俗,拜天地后就回娘家,
旋又回归婆家,路远者在附近亲友处暂坐一时即返。栖霞、招远是三日早晨新郎同
新娘去女家行谢亲礼,谓之回门,女家会女眷亲族送归,男家亦会女家亲族,具席
会饮,谓之“三日喜酒”,带有认亲的性质。这天,新人夫妇拜见公婆和亲族,以
尊卑为序,新妇各进鞋、枕,男亲族各有花红回赠。有的是三日女家来男家为新娘
“开箱”,四日新人夫妇同至女家,谓之回门,当日同归,或新郎先归留新娘住“
站九”,日照是六日新妇娘家派其兄弟登门送化妆品,名为“送篦子”。九日“回
九”,当日归。德州也是在婚后第三天,新娘的父亲来将女儿接回,住九天,谓之
“住单九”,再由母亲将女儿送回婆家,谓之“爹接娘送,一辈子不生病”。临清
地方婚后三日,岳父下请帖请新婚夫妇回门。女方的叔、伯、姨、姑、舅也具帖宴
请新婿,名为“接三天”。此日新郎由“视路人”陪同赴宴,岳父家族中的晚辈孩
子到席前拜姑父,索要喜礼,名为“闹喜”。部分地区还有叫对月、住满月的风俗。
  回门这天,一般都有庙见之礼,即到家庙中去拜祖先,无庙者要去上坟,谓之
上“喜坟”。庙见的同时,要拜见公婆和本家的亲属,有的地方称为“分大小”。
这天新娘要把回门时带来的鞋、枕等,分给全家老少,谓之“散针线”或称“送生
活”,长辈要有回赠。回门之后,双方即按正常亲戚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