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创办华侨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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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六十年代,山东省对归侨、侨眷主要是帮助他们搞好农业生产,通过互助合
作,走集体化道路,达到共同富裕。根据1958年12月全国侨联一届三次会议的倡议,
在烟台市和牟平、昌邑县创办了3处华侨农牧场,1家华侨刺绣厂,1家华侨旅行服
务社。组织归侨、侨眷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
  烟台华侨农场,是根据烟台市政府指示,由烟台市华侨事务处和福山镇委牵头,
在福山镇筹建的。具体工作由福山镇侨眷郭新湖负责。场址在福山镇南青龙山下,
由福山镇大队划地四十多亩。因当时福山镇隶属烟台市,所以当时农场命名为“烟
台华侨农场”,郭新湖任副场长(场长缺)。农场设饲养组、农业组、运输组等。隶
属烟台市华侨事务处和福山镇委双重领导。后迁往福山镇西北下柿子芥村,占地40
余亩,其中果树菜园约20亩,建房六七十间,农场改名为“国营烟台华侨农场”。
由原福山县财政局长刘宪令任场长,刘宪令退休后,由原福山县工商联主任刘福彬
任场长,郭新湖任副场长。农场职工20多人,有1名归侨,其余多是侨眷。农场资
金来源,主要依靠华侨投资。采取认购股票的方式,50元一股,年息8厘,12年偿
还本息。农场主要财产,除40多亩土地、六七十间房外,还有载重一吨汽车1辆,25
马力拖拉机1台,猪100头,以及安哥拉兔、优良品种羊、鸡等。农场主要发展农业
和畜牧业生产,从事少量运输业。接待过日本华侨第一次回国观光团,旅荷华侨邹
国立、马文山,旅日华侨梁大仙、梁信昌、范信昌、范培忠,港胞初春霖等,吸引
了一些华侨投资和捐赠物资。1964年,农场以8万元卖给福山县,宣告解散。
  昌邑华侨畜牧场,是在昌邑县侨联主任韩其宽、侨眷张守智的倡导下兴建的。
1959年经昌邑县政府批准,华侨、侨眷投资人民币6000元,在卜庄东北部15公里的
东大洼建起华侨种畜场。当年9月即破土动工开始兴建场房,职工13人,养马4匹,
养猪60头。1960年,华侨、侨眷再投资8万元进行扩建,改名为“昌邑县华侨畜牧
场”。1962年底,职工增加到238人,固定资产13万元。1963年,划归山东省畜牧
局管理,国家投资40万元,进行较大规模的基本建设。1965年12月,该场重新划归
昌邑县管理。1968年,由青岛市“五七”干校代管。1973年,划归昌潍地区农业局,
改名为“昌潍地区种畜场”。1984年复归昌邑县,改名为“昌邑县种畜场”。1985
年底,职工257人,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拥有汽车、拖拉机、抽水机、收割机、
脱粒机、铡草机、发电机等动力机械40多部,固定资产130万元,开垦良田1万多亩、
盐田3000亩、牧场2万亩。自建场以来,生产粮食8000多万斤,养肥猪2000多头,
培殖优良畜种“苏重马”500多匹,鲁西黄牛200多头,总产值560万元。
  牟平华侨农场,其前身是牟平县国营农场。始建于1948年,是利用旧政府的60
亩公地兴办的示范农场。1950年,通过调换,在牟平县城东郊集中购置土地约100
亩,作为良种示范基地。到1953年,农场建场房30间,专职农技人员、气象人员和
工人12名。1958年,曾一度转为县农校试验场。1959年10月,改为牟平县农科所。
1961年,吸收华侨投资4.1万元,定名为“牟平县华侨农场”,土地增至170亩,管
理干部3名,工人28名,以繁殖培育良种马为主,兼营粉坊、养猪等副业。农场有
大牲畜4头,动力机2部,粉碎机2部,十行播种机2台,小农具28套,马车1辆,固定
资产总计约2.6万元。1963年10月改变管理体制,划归牟平县农业科研部门管理。
  烟台华侨刺绣厂,其前身是烟台市一区华侨家属绣花加工厂。绣花加工厂是
1959年1月创办的,开始时,全厂职工有30人。同年2月,东沟路委员会绣花组的40
多人被合并进去。1959年春天,从社会上招收30多人,同年10月,又把一区绣花加
工厂的两个车间共70多人划归进去。由山东省华侨投资公司拨给资金8.2680万元。
1965年,与小舞台绣花生产合作社合并,成立绣花生产合作社。在“文化大革命”
期间,与烟台针织厂合并过几年,后又分开,改名为烟台刺绣厂。
  烟台华侨旅行服务社,成立于1959年9月22日,附设在烟台市交通旅馆内。
1962年10月26日正式成立了烟台华侨服务社,社址在海岸路23号。当时因无华侨投
资,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由烟台市饮食服务公司投资开办。因服务社非属华侨投资,
对华侨接待和物资联运等受影响,由省财政厅从华侨投资中拨给资金4万元后,被
市政府接管。接管后,为适应接待任务的需要,对一幢三层旧楼进行改造,面积
800平方米,大小房间21间,床位60个。1964年又进行了改造,增设了卫生间,扩
大了餐厅、厨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