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类 关怀归侨、侨眷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侨务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80/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80/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80/article/8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80/article/8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对归侨、侨眷十分关心和照顾。新中国建立后,建立侨
务机构,认真贯彻党的侨务工作方针和政策,在归侨、侨眷中做了大量工作,激发
了他们爱国爱乡的积极性。调动了他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但是在这之后,
侨务工作也曾一度受到“左”倾错误的干扰,特别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侨务工
作受到灾难性的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拨乱反正,清除“左”的影
响,落实各项政策,侨务工作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后,1991年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山东省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侨务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归侨、
侨眷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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