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资助家乡发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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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侨、华人资助家乡人民发展生产,是兴办公益事业的一个重要方面。50-70
年代,主要是资助发展农副业生产。当时生产力低下,资助乡亲们购置犁、耧、水
车、牲畜、化肥等。70年代,主要是农用拖拉机、汽车和副业生产资金。1971年港
胞杨赞周、李作基将香港利源长公司投资股息人民币10万余元捐赠山东,基本上都
买成拖拉机分配给各地生产队。其他人都是捐赠给原籍生产队。于学成于1974年和
1979年向县、乡、村捐赠拖拉机5台解放牌卡车7辆,液氮精罐23个。80年代,主要
是捐赠现金或生产工具、设备、原材料,为家乡兴办乡镇企业。美籍华人许传修先
后为家乡公益事业捐款达一百余万元。有的将数万、数十万或上百万元的机器设备、
物料资助家乡。如港胞李志远将价值120万元港币的电力燧道窑设备捐赠益都县。
李作基捐资港币100万元资助家乡发展工副业生产。美国华侨王芝春捐资15万元给
招远县石对头村发展集体经济。港胞陈积行捐赠即墨县华侨工艺美术厂塑料胶花生
产设备,价值10万元,并亲临指导提高产品质量,打开了国外销路。1988年,全省接
受华侨捐赠900余万元款物中,有近一半是直接捐给侨属企业的。还有些华侨从国
外引进果树苗、作物种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