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赈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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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社会,山东各地天灾人祸连年不断。每当发生大的灾害,海外华侨都捐资赈
济灾民。如1898年8月黄河、运河发生特大洪灾,南洋各埠华侨李戴清等约集侨商
报效山东、江苏,捐献工赈银各20万两。1917-1918年7月,山东旅法国华工,先后
捐献了1.4万法郎,用以救济国内发生水灾地区的难民。1935年夏季,中国三大河
流泛滥,十数省蒙灾。截至1936年1月15日,山东旅朝鲜华侨汇回赈灾款46万元。
华侨向原籍的县、区、乡、村捐款救济灾民的事例则更多。
  1928年5月3日,日本帝国主义屠杀济南同胞4000余人,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济
南惨案”。消息传到海外,美国纽约5000多侨胞成立“中国公民爱国同盟”,向美
国总统发出呼吁电,“要求公开谴责日本帝国主义”,并组织了万人游行。不久,
又发起了“济南同胞救难募捐运动”,5个月捐款7万美元。新加坡华侨成立了“山
东惨祸筹赈会”,两三个月内捐助救济款达13万多元。缅甸华侨援助“济南惨案”
的受难灾民,总共捐缅币32万余盾。
  1961年,山东旅香港同胞李作基、张勤生、徐培楠、赵贡琳等人提出,由于家
乡发生了经济困难,愿意与山东省侨委联运面粉、化肥,帮助华侨、港澳同胞在国
内的亲属生产度荒。具体办法:华侨、港澳同胞每运进面粉1包(22.7公斤)付港币
57元,除成本13.5元、运费1.5元、手续费2元外,余40元交香港中国银行,统一给
山东进口化肥,面粉交其亲属自食,化肥售给生产队。1961年进口面粉1500包、化
肥2000吨;次年继续运进面粉5万包、化肥5000吨,共盈利40万元,划归省财政。
  1988年4月,香港同胞蒋丽萍女士,特来济南为山东残疾人义演,将收入人民
币15万元捐给“山东省残疾人基金会”。
  近年,国内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积极解囊赈灾。祖籍
山东枣庄市的美籍华人、美国民主党亚太裔全国委员会副主任邓明臣,不断地为中
国灾民募集赈灾款。仅华东地区的特大洪灾就募集25万美元的款物,并亲自护送江
苏。荣成市韩国釜山华侨协会会长、汉中医院院长谭道温捐献韩币100万元。香港
冀鲁旅港同乡会和会员捐赠港币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