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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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解放后,少数人因夫妇团聚或事业的需要出国定居。“文化大革命”开始
后,侨务工作基本停顿。从1971年下半年开始办理因私出入国(境)手续,其中少数
人出国定居。1971年7月-1977年,共出国(境)1272人。1978年6月-1981年6月,出
国(境)2000人。1978年以来,出国(境)定居的人数逐渐增多。从1981年7月-1990年
底,全省共出国(境)定居2046人,分布在世界30个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是:
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阿根廷、奥地利、比利时、法国、德国、
荷兰、匈牙利、意大利、韩国、朝鲜、泰国、毛里求斯、马来西亚、葡萄牙、波兰、
巴拉圭、苏联、新加坡、瑞典、西班牙、委内瑞拉、埃塞俄比亚、香港、澳门等,
其中移民较多的国家和地区是:美国620人,占30.3%;日本448人,占21.9%,加
拿大120人,占6.2%,澳大利亚40人,占2%。
  他们出国前的职业构成为:农民占39%,工人占17%,国家干部和科技人员占
12%,学生占9%,大、中学教师占8%,其他人员占15%。农业人口占39%,城镇
人口占61%。文化程度大学占19%。
  从出国途径看,通过海外亲属办理移民手续的占69%,留学期满后留居者占13%,
日本遗孤返回的占4%,涉外婚姻占3%,利用陪读定居的占1%,其他途径定居者
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