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朝鲜华侨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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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47年上半年,在朝鲜劳动党和政府的领
导下,成立了全国华侨联合会(简称华联会)总会和各道郡华联总会的分支机构。它
是新型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华侨团体。
  华联会总会常设机构为中央委员会,设正副委员长和组织、宣传、总务三个部。
各道华联会设委员长、指导员;市、郡(县)华联会设委员长,下设支部、小组。华
联会的任务是:在朝鲜劳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联系侨众,动员教育华侨遵守并实
施朝鲜政府各项政策法令;以国际主义和爱国主义相结合的精神热爱朝鲜;参加朝
鲜的社会主义建设;支援祖国的解放战争,宣传祖国的建设成绩;教育华侨团结友
爱,促进华侨同朝鲜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
  朝鲜华联会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华侨组织,其领导机构不是由侨众选举产生,而
是直接由中国驻朝机构或朝鲜劳动党委派干部组成的。1945年“八一五”后不久,
苏联红军司令部就成立了一个临时性的“华侨会”,推举刘得厚等3人办理华侨的
一切事务。华侨会建立后,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朝鲜劳动党委托中国驻朝办
事处直接领导;中朝建交后,由中国驻朝使馆直接领导。1958年交朝方领导后,朝
方指定朝鲜劳动党中央组织部统战科(相当于司局级)负责,直至中国“文化大革命”
而中止。华侨会的实际工作,由中国驻朝使馆负责指导。1983年5月,平壤市外事
处委派新的委员长赛宗恒、指导员贾广陆、副委员长安秉焕负责华侨会的工作。
  朝鲜解放前,华侨中华会馆于1894年成立于汉城。在这之前已有汉城山东同乡
会、仁川山东同乡会和北邦会馆、南邦会馆、广东会馆等组织。1910年创立了“中
华商务总会”,其后改为“中华总商会”。
  1930年,除汉城中华商会外,主要城市新义州、仁川、平壤、元山、镇南浦、
釜山、大丘、群山、木浦、城津(今金策)、清津、咸兴等都有商会组织。新义州商
会还在义州、楚山、江界、定州等处分别设事务所。据1936年统计,朝鲜全境共有
华侨团体31个,其中商会13个,会馆7个,商业组织5个,工会1个,农业会1个,慈
善会1个,帮会2个。除了南邦会馆、广东会馆外,其它社团组织的会员90%以上是
山东籍的华侨。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韩国的华侨又成立许多新的社团组织10余个,如各种职业
性组织,宗亲血缘组织,文化组织,妇女组织以及国际性组织等。但也有许多是战
前旧组织沿革下来的。现在汉城的华侨协会及全国各地华侨协会,它是从早年的华
侨公议会、华侨总会改组成的。它一直起着华侨自治性的行政团体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