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苏联华侨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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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人去苏联谋生,始自19世纪初,1860年《北京条约》签订后形成高潮。此
后山东人途经东北三省入俄境谋生,延续到新中国建立之前。这段时间,原苏联境
内的华侨(或华工)约85%祖籍是山东。分布在黑龙江左岸结雅河(精奇里江)到霍尔
勒潘屯间的44个村(江东64屯),包括山东籍在内的16000名华人,大部分从事农业,
有的受雇于华侨地主,有的自己耕种。还有大批山东人从事挖人参、采黄芪,拣木
耳、种罂粟等。
  在滨海省的沿海一带,大批山东人从事捕捞业,如捕鱼、捕虾、捞海参、采海
带等。大彼得湾和鞑靼海峡各个居民点之间,帆船、舢舨运输全是华侨经营。
  在乌苏里地区,还有大批山东人从事捕兽业。捕貂房最多的是兴凯区,那里有
121座捕貂房。整个乌苏里地区共有154座捕貂房。捕兽的陷阱,最多的是苏昌区,
那里有58户中国人有捕兽房,共设置捕兽陷阱250个。南乌苏里地区96户中国人拥
有捕兽房,设置陷阱3653个。
  在阿穆尔地区,山东籍华侨除了务农的以外,还有很多人从事采伐和淘金。
  在西伯利亚各城市里,山东籍华侨经商者很多,在任何一个买卖行里都有山东
人。从山东人作卖主的市场提供生活必需品──粮食、肉类、蔬菜开始,到小本生
意、市场上的货摊,以至省内的各主要城市,甚至乡村的常设商店,到处都可看到
山东人。海参崴的小本生意,几乎全由华侨操纵。由华侨开设的中国剧院、华侨学
校、中药铺等在海参崴、双城子、伯力、海兰泡都有。此外,还有些华侨开作坊、
开商店、贩运货物以及作佣工、“耍手艺”,有的干苦力工,城市里的各种繁重的
体力劳动,几乎全部由华侨承担。
  旅居俄国欧洲部分的山东人较少。他们在城市里主要是经商,销售山东绸子、
布匹、花边、工艺品等,在农村里除少数串乡走户的商贩外,主要是菜农,他们住
在城市的近郊,生产蔬菜,供应城市居民食用。有一些人,20世纪30年代还在种菜。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俄国从中国招募的华工遍布全俄各地。在远东地区西伯
利亚的森林、顿巴斯的矿场、高加索的崇山峻岭、白俄罗斯的伐木场,以及俄国西
部的沼泽地带,被迫从事极其艰苦的体力劳动。在彼得格勒、莫斯科、基辅、敖德
萨等大城市,有许多华侨搞城市建设和交通运输。还有少数华工被押送到前线军事
工地,挖掘战壕和从事各种繁重的劳役。
  苏联十月革命后,广大华侨、华工获得了解放和自由。在为捍卫新生的苏维埃
政权、反对外国武装干涉和白卫军的卫国战争中,数万山东华侨、华工志愿参加红
军、游击队,有些组成国际支队、团、营,有些人当了指挥官,同苏联红军共同对敌
作战。在建设社会主义苏联时期,华侨都工作在国营企业、集体农庄里。据1951年
的统计,在工矿企业里做普通工、技术工的占53%,集体农庄庄员占24%,其它占
23%。有些人还担任了重要领导职务,如地方政府及部门的领导,企业厂长、矿长、
经理、集体农庄主席。有专业技术、业务水平的,获得了相应的职称。做出贡献的
先进英模人物受到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在当地出生的华裔,与苏联各族人民一样,
享有各种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