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港澳同胞与侨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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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同胞,是中国人民的一部分,国家的重大政治活动都吸收他们参加,全国
政协委员会和部分省市政协委员会,都有港澳同胞委员。山东旅港同胞李作基为全
国政协委员,迟兴田、刘雨亭、徐培楠、宫培兰、王劭兴、孙裕年、刘恋(女)、吕
世祥、蒋丽芸(女)为政协山东省委员会委员。济南、青岛、烟台等市政协和省工商
联也有港澳同胞任委员(省侨联有在港的归侨、侨眷委员)。
生活在港澳的中国同胞,因所处环境、社会情况与内地不同,各方面都有其特
殊性,因此侨务政策也适用港澳同胞,如港澳同胞到内地旅游、探亲按对华侨的规
定接待;港澳同胞向内地的赡家汇款按侨汇对待;港澳学生回内地求学的按华侨学
生对待;港澳同胞到内地投资办企业按华侨投资政策对待;关于正确对待和正确处
理归侨、侨眷海外关系的政策,也适用于港澳回归人员和港澳眷属。但这不意味着
港澳同胞是华侨,也不意味着他们的内地的眷属是侨属。
香港中国旅行社及其他机构,对组织华侨、外籍华人和港澳同胞来华旅行参观,
宣传祖国的大好形势,宣传侨务政策,起了重要作用。中旅社开展的为华侨、外籍
华人服务的旅游业务,受到了欢迎。因为他们还根据侨务政策,为侨胞排忧解难,
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香港新华分社以及《大公报》、《文汇报》、《华人》月
刊等,对宣传报道祖国的形势,宣传侨务政策,沟通侨情,都起了重要作用。许多
回来旅游探亲的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反映,他们经常阅读这些报刊,受到了
有益的教育。香港的一些中资实业机构如“中国银行”、“华润(集团)公司”,山
东外贸开办的“德信行”等,通过经贸活动密切了香港与山东的联系。此外,通过
香港也扩大了山东与世界各地华侨、外籍华人的经济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