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华侨旅游侨汇服务公司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80&rec=116&run=13

  为改善当时侨汇物资供应紧张情况,满足侨胞、侨眷的需要,激发华侨爱国爱
乡热情,为争取更多的侨汇,以增加国家非贸易外汇收入,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首先
成立了“中国华侨旅游侨汇服务总公司”,并要求各省成立分公司。
  经省编委批准,山东省华侨旅游侨汇服务公司(后改称中国华侨旅游侨汇服务
总公司山东分公司)于1985年1月正式成立。同年3月经省工商管理局批准在济南登
记注册。公司下设办公室、人事安全部、财务部、业务部、储运部和服务部。公司
在青岛、东营、临沂、枣庄、青州设立支公司,在荣成、滕县设立服务部。
  公司的基本宗旨是:服务侨胞,便利侨汇,广泛地同华侨及其眷属联系,从事
有利于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各项经济活动。
  业务范围:
  1.组织供应和经营各类侨汇物资(包括生产资料),办理进口侨汇物资业务,代
办侨资企业和侨汇商店委托的各项业务。
  2.组织旅游服务,经营华侨回国探亲携带物品“在外售券国内取货”业务(已
委托青岛支公司在青岛设提货点)。
  3.引进侨资和国外先进的旅游服务设施,为各地中旅社、华侨饭店组织供应旅
游商品和接待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外籍华人所需的各类物资。
  4.与华侨进行经济合作,代办其委托的各项业务。
  经营服务情况:该公司成立时向省财政厅贷款300万元,作为公司的流动资金。
截至1987年底,已完成利税600余万元,流动资金400余万元,财政厅贷款已全部偿
还。在此期间,公司的主要服务方式为:组织供应侨汇商品,以市场紧俏商品为主,
其中包括各类进口及国家名牌家用电器、香烟、自行车、旅游产品及侨属所需的其
他商品,并以代办、批发、零售等方式,通过各地、市侨务部门和侨汇公司供应侨
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