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侨务工作开始于清末和北京政府时期,主要是为适应外国在华招工的需
要,在烟台、威海先后设立保工局、侨工局、侨务局。建国后,省成立华侨事务委
员会,重点侨乡建立华侨事务处。1978年以后,全省县(区)以上政府均成立侨务办
公室。为服务华侨、侨眷回国旅行、侨汇物资供应和侨乡建设的需要,省侨务办公
室先后成立山东省中国旅行社、山东省华建公司、山东省华侨旅游侨汇公司。市、
地、县侨办大都也成立相应的机构。
旧中国,华侨备受歧视,其自身利益没有保障。清朝中前期,严禁人民出境,
对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利益不闻不问。清末和国民政府时期,虽声称保护华侨,但
无实际作为。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制订了侨务工作的总方针、总政策和各项具
体工作方针政策,保护华侨的正当利益,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中共十一届
三中全会后,确定侨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护和发扬侨胞爱国爱乡的热情,把侨务
工作的重点转向为经济建设服务上,一是引进资金、设备,一是引进智力,为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对归国华侨,实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妥善安置他们的生活、工作,
使之各得其所。对回国求学的华侨学生,做好他们的学习、生活安排。对华侨的赡
家汇款,按照保护侨汇的政策,做好侨汇物资供应和侨汇建房的工作。
为随时掌握侨情的发展变化,服务侨胞,侨务部门不断地对侨情进行调查研究,
采取各种方法加强与侨胞、侨团的联络工作。有针对性地向华侨、华人、港澳同胞
宣传山东,是对外宣传的一个重要方面。省侨办、侨联出版发行的《山东侨报》、
《齐鲁乡情》以及其它宣传资料、音像制品,均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第五卷
侨务工作
第五卷 侨务工作
山东的侨务工作开始于清末和北京政府时期,主要是为适应外国在华招工的需
要,在烟台、威海先后设立保工局、侨工局、侨务局。建国后,省成立华侨事务委
员会,重点侨乡建立华侨事务处。1978年以后,全省县(区)以上政府均成立侨务办
公室。为服务华侨、侨眷回国旅行、侨汇物资供应和侨乡建设的需要,省侨务办公
室先后成立山东省中国旅行社、山东省华建公司、山东省华侨旅游侨汇公司。市、
地、县侨办大都也成立相应的机构。
旧中国,华侨备受歧视,其自身利益没有保障。清朝中前期,严禁人民出境,
对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利益不闻不问。清末和国民政府时期,虽声称保护华侨,但
无实际作为。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制订了侨务工作的总方针、总政策和各项具
体工作方针政策,保护华侨的正当利益,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中共十一届
三中全会后,确定侨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护和发扬侨胞爱国爱乡的热情,把侨务
工作的重点转向为经济建设服务上,一是引进资金、设备,一是引进智力,为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对归国华侨,实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妥善安置他们的生活、工作,
使之各得其所。对回国求学的华侨学生,做好他们的学习、生活安排。对华侨的赡
家汇款,按照保护侨汇的政策,做好侨汇物资供应和侨汇建房的工作。
为随时掌握侨情的发展变化,服务侨胞,侨务部门不断地对侨情进行调查研究,
采取各种方法加强与侨胞、侨团的联络工作。有针对性地向华侨、华人、港澳同胞
宣传山东,是对外宣传的一个重要方面。省侨办、侨联出版发行的《山东侨报》、
《齐鲁乡情》以及其它宣传资料、音像制品,均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第五卷
侨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