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漏报菏泽5.9级地震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8&rec=89&run=13

根据1981年初全国地震趋势会商会提出的今后一二年内冀、鲁、豫交
界地区可能发生6级或更强地震的判断,1982年4月5日省地震局向省政
府提出《关于加强震情监视的报告》,省政府及时向全省各地和有关部门作了
转发。 1982年12月2~4日山东省地震局在济南召开1983年山东省
地震趋势会商会,对异常现象进行了综合研究,要求地震专业队伍进一步严格
昼夜值班和震情会商制度,及时做好观测资料的汇总分析,同时加大聊考带震
情监视措施:缩短跨聊考断裂水准和流动重、磁复测周期,增设流动地震台,
加紧菏泽井下摆和无线传输地震台网的建设,选建深层观测井,加强聊考断裂
发震地质条件和地震活动性的研究工作。接着省地震局召开全省各行署、市地
震办公室主任和地震台长会议,就加强这一地区的震情监视,作了进一步的研
究和布置。
1983年11月7日菏泽5。9级地震发生前,在日常监视工作所掌握
的资料中,没有发现明显的短期异常,仅在距菏泽地震震中区外围发现豫49
深井(距5。9级地震震中80公里)水位有一短期上升趋势变化,长清电感
地应力(距5。9级地震震中200公里)有一短期下降趋势变化,当时认为
这些异常都不同程度的存在降雨和观测条件改变的干扰叠加,就此作出发生地
震的判断是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