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震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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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情监视资料,由台站传递到省地震预报研究中心,据以
计算处理并绘制逐日、逐月和逐年的曲线及有关图件,结合群众反映的宏观前
兆,进行全面分析,跟踪判断震情。
震情会商会是地震部门内部研讨判断震情
、确定预报意见的主要形式,是地震部门坚持的一项基本制度。省地震局每年
召开全省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然后参加全国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省预报研
究中心召开月会商会、周会商会,遇有紧急震情召开临时会商会。全国年度地
震趋势会商会确定全国的地震重点监视区,明确指出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区
域范围,预报时间尺度为几个月到一二年,相当于一次中期预报。1974~
1980年鲁南划进全国几个地震重点监视区范围,1982~1984年菏
泽地区取代鲁南划入全国几个地震重点监视区范围,均是全国年度地震趋势会
商会确定的。中期预报,供政府内部掌握,不向社会公布。发布地震预报是指
短、临预报,短期预报的时间尺度为几个月,临震预报的时间尺度为几天。省
政府根据省地震局提出的短、临预报意见,决定是否向社会发布地震预报;地
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只有在接到上级政府部门的短期预报意见的通知
,并发现了明显的临震异常,情况紧急,来不及请示报告时,方有权决定发布
临震预报。此外,其他单位或个人都无权发布地震预报。
省地震局提出短、临预报意见后,不论其是否经政府批准公开发布,均需
按省局制定的《地震应急方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震情监视和分析预报工
作,省局领导尽快带领分析预报科技人员赶到所预报地区,加强现场监视工作
,及时对震情进行综合判断。一旦地震发生,省地震局应快速确定发震时刻、
地点和震级等地震基本参数,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如果在预报
的时间内未发生所预期的地震,应及时对震情作进一步判断,向所报政府作出
说明,以便政府处理。1975年2月蓬莱地震预报、1976年8月鲁西南
地震预报和1983年11月菏泽发生5。9级地震时,都是按上述原则处理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