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物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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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管理实行国家地震局和省地震局两级管理体制。

山东地震工作队建立后, 物资管理工作由业务组负责。山东省革委地震局
成立后,物资管理工作由器材财务处负责。1979年省地震局机关处室调整
后, 物资管理工作由后勤处负责。1984年省地震局设立物资基建办公室(
由综合计划处代管),负责物资管理工作。
1980年以前,物资供应主要由国家地震局按《地震事业实施计划》调
拨, 万元以下的物资设备可由省地震局购置。1980年国家地震局计划管理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算包干,专款专用”的管理办法后,凡单台价
格在2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需先由国家地震局审批,再行签订定货合同。省
地震局在保证合理经费来源的情况下,可购置2万元(单台)以下的仪器设备

1984年随着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 物资来源由单一的计划
供应,改为计划供应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对国家统配物资、国家科委管理的2
3种大型精密仪器和部管短线产品以及向国外订购的仪器设备、零配件和元件
材料,其单台价在5万元以上者,由国家地震局负责订购、调拨;5万元以下
者,省地震局在保证合理的经费来源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国家地震局订购,也
可自找供货渠道(包括部分部管产品和进口设备);各课题组在核定的计划和
经费预算内, 可自行购置千元以下的专用仪器设备和元件材料。
随着地震事业发展,截止1988年底,省地震局从国家地震局调入和购
置的地震监测、实验、电子检测、标定、通用机械及无线地震遥测台网等各类
仪器、仪表设备达770台(套),其中单价在万元以上的78台(套),另
有各种机动车辆71部,连同旧仪器设备在内约合人民币640万元。
1978年国家地震局将国产DJS-154Ⅱ型电子计算机(价值为7
0万元)调拨给省地震局,后因稳定性较差,故障多,1985年以后为逐步
增添的PDP-11/23、IBM-PC/XT、浪潮0520、APPL
E等型号微型电子计算机(10余台套,总价值近百万元)所取代。
为加强工程地震工作,1984 年省地震局与国家地震局合资22。5万
元,从美国购置了DR-200数字地震数据采集系统,该仪器可用于微震观
测、远震研究、强震地面运动(加速度)研究等。
1985年国家地震局投资42。5万元, 由省地震局承建以嘉祥为接收
记录中心,包括梁山、彩山、泰安、邹县、郭里、单县(在建)、菏泽7个子
台的鲁西南地震遥测台网,装备了中心控制台CK-DD、终端台OK-2R
P、768发射机和遥测接收机等设备。1987年10月经国家地震局验收
后,正式运行。
1986年,省地震局以62075美元从芬兰购进一套低本底液体闪烁
计数器,为山东省地震局碳14(C14)测年试验室的主体仪器,具
有80 年代国际先进水平。
为适应紧急震情和发生破坏性地震时的需要, 根据国家地震局要求,设立
备震物资和装备。1985 年报国家地震局批准,封存了一定数量的仪器设备
、车辆、个人防护用品、炊具、文具等,并提请省政府和济南军区作战部准备
部分机动车辆和1~2架直升飞机,大震时直接由省地震局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