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计划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8&rec=141&run=13

地震事业计划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制
定和组织实施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强化科技成果和工作成果的管理、应
用。
省地震局综合计划处根据国家地震局的编制计划通知,对各单位提出的地
震监测和科研、物资装备和技术引进、基本建设和国家资产的购置、机构设置
和人员发展、教育和人材培养、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
科技情报和图书出版以及其他专项事业发展与保障等计划建议(草案),进行
审查、平衡、汇总,编制长远规划(指10 年以上的远景计划)、中期计划(
指3~5年的计划)和年度计划(草案),经局长办公会议审查,报国家地震
局核批后组织实施。省地震事业管理机构建立以来,共编制长期规划2个, 中
期规划3个,年度计划17个。
1969~1979年,地震事业计划管理体制基本上是定性的经费指标
管理。每年的计划项目是根据各单位的审报情况及领导意图,由计划部门汇总
、平衡,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 将项目落实到单位。1980~198
4年地震事业计划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算包干、专款专用
”的办法。国家地震局负责重点项目,具体内容包括:基准地震台和重点地震
台的扩充和改建,重点监视区基础探测和流动观测工作,重点科研课题及实验
室建设,重点仪器研制项目,试验场工作, 重要仪器生产和技术培训。省地震
局负责一般项目管理。1985~1988年,实行基金制、合同制和责任包
干制的管理办法,国家地震局每年 5月底公布下年度地震科学基金指南和地震
合同招标项目及招标书,6月提出编制下年度计划建议大纲。省地震局根据国
家地震局的部署和年度计划建议大纲及地震科学基金和地震科技合同项目管理
办法, 编制全省地震事业年度计划建议草案,包括承包合同制项目和责任包干
制项目、科学基金项目和招标合同项目的申请,每年8月上报国家地震局。国
家地震局经过审查、平衡后,于12月统一下达。省地震局于翌年1月编制综
合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