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规戒律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79&rec=51&run=13

  道教的清规戒律比较繁琐,总的可分戒律、斋戒、清规和禁忌四种。
  戒律 是道教用以约束道士思想言行,防非止恶的条文,是道士必须遵守的法
规。道教戒律种类很多,有简有繁,最基本的为五戒、八戒、十戒。
  道教的五戒是:(1)不杀生,(2)不偷盗,(3)不邪淫,(4)不妄语,(5)不饮酒。
八戒就是而外又加三戒,(6)不得杂卧高广大床,(7)不得香油华饰,(8)不得耽著
歌舞。十戒是:(1)不得违戾父母师长反逆不孝,(2)不得杀生屠害割截物命,(3)
不得叛逆君王谋害家国,(4)不得淫乱骨肉姑姨姊妹及他人妇女,(5)不得毁谤道法
轻泄经文,(6)不得污漫静坛单衣裸露,(7)不得欺凌夺人财物,(8)不得裸露三光
厌弃老病,(9)不得耽酒任性两舌恶口,(10)不得凶豪自任自作威利。
  以上这些基本戒条,又演变出元始天尊二十七戒、六十戒、一百二十九戒、三
百戒以至多达一千二百戒。早期道教本没有这些戒律,道教制订戒律乃是受佛教影
响而来,但道教戒律的渊源仍在于中国固有的文化传统。正一派对戒律比较松弛,
而全真派则较重视。
  三堂大戒是全真道的根本大戒,亦称三坛大戒。由“初真戒”、“中极戒”与
“天仙大戒”三部分组成。由于受戒道士须经一百天戒期,故又称“百日圆满三坛
大戒”。1989年11月12日至12月2日(农历十月十五日至十一月五日),全真道在北
京白云观重开戒坛。全真各派统一传戒,统一戒条。受戒者必须住庙出家3年,爱
国爱教,信仰虔诚,蓄发大领,威仪整洁,能诵《早晚功课经》。此次开坛受戒,
全国各地名山宫观举荐受戒道士100人,其中山东道观推荐8人。
  斋戒道教的斋法略有3种,一种是设供斋,一种是节食斋,再一种是心斋,各
种斋法都有很多规定。修斋的日期:(1)六斋月,每逢单月即是;(2)十斋日,即每
月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三十这十
天;(3)三元日,既正月半(上元)、七月半(中元)、十月半(下元);(4)八节日,即
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春分、秋分、冬至、夏至;(5)甲子日;(6)庚申日;(7)
本命日(每年自己的生日)。道教认为凡是要仰仗神力的事,如祈福、禳灾、拔苦、
谢罪、求仙、延寿、超度亡人等等,都要修斋,所以诵经、礼忏、祭炼、建醮等一
切法事,都包括在修斋范围之内。
  清规 清规与戒律一样,都是用来约束道士言行的条规。但两者之间也有区别:
戒律是警戒于事前的行为准则,清规是对犯律道士事后进行处罚的准则。一般来说,
清规是由各道观自己订立的。北京白云观是道教全真第一丛林,其清规可作为全真
道的代表,该观于清咸丰六年(1856)所公布的《清规榜》规定:
  开静贪睡不起者,跪香(即罚跪,等一支香烧完后才准起来);
  早晚功课不随者,跪香;
  上殿诵经礼斗,不恭敬者,跪香;
  本堂喧哗惊众,两相争者,跪香;
  出门不告假,或私造饮食者,跪香;
  三五成群,交头结党者,迁单(驱逐);
  公报私仇,假传命令,重责迁单;
  毁谤大众,怨骂斗殴,杖责逐出;
  茹荤饮酒,不顾道体者,逐出;
  违犯国法,奸盗邪淫,坏教败宗,顶清规,火化示众。
  道教清规的内容,是随着历史的变迁而发展变化的。现在,道教宫观的清规戒
律,是在遵循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按照教义和社会道德规范而制订的。
  禁忌 道教经书上禁忌条文很多,有些属于医药卫生常识,有些是民间相传的
迷信。大都不过是虚文,教徒并不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