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山东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视图

档案浏览器

1958年8月,山东省基督教第一次代表会议在济南召开,成立山东省基督教三
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会议通过了山东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章程,选举范景
周为主席,许长泰、张润川为副主席,许长泰兼任秘书长,常委18人。
  1962年9月,召开山东省基督教第二次代表会议。全省9个专区、4个省辖市的
代表260人出席。副省长栗再温应邀到会作国际形势报告。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
动委员会副秘书长沈德溶到会讲话。会议修改了山东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章程,选举产生第二届山东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任范景周,副主任王
神荫、许长泰、李明、张润川、张天人,秘书长许长泰(兼),常委23人。
  1981年3月,召开山东省基督教第三次代表会议。会议着重讨论了教会面临的
各项紧迫任务和今后的努力方向。会议通过了山东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章
程,选举产生了第三届委员会,同时成立山东省基督教协会。第三届山东省基督教
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任王神荫,副主任李明、许长泰、张天人,秘书长许长泰(
兼),常委24人。
  1987年3月,召开山东省基督教第四次代表会议。与会代表172人,特邀代表24
人。山东省政协副主席周振兴、金宝珍会见全体委员并讲话。大会充分肯定了三自
爱国运动及其协助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各项宗教政策的成绩,号召全省教徒继续坚持
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方针,注重将三自爱国、作盐作光、荣神益人的精神贯彻于日常
教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建设与社会主义祖国面貌相应的教会,要求坚决抵制一切
“自由传道人”危害安定团结、制造教会分裂和以“祷告治病”为名诈骗钱财、损
害群众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会议修改了山东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
山东省基督教协会的章程,改选了“两会”成员。第四届山东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
动委员会主任王神荫,副主任李明、许长泰、张天人、蔡重生,秘书长许长泰(兼),
常委28人。
  该会主要工作是:协助各级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教育全省基督教
徒遵守宪法和各项法令,坚持三自爱国原则,办好基督教会;引导和鼓励全省基督
教徒积极投身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在各自岗位做出有益的贡献。会址现在济南
市经二路67号。

      山东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章程
           (1987年3月)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山东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第二条:本会为山东省基督徒的爱国爱教组织。其宗旨与任务是:团结全省基
督徒,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令,坚持自治、自养、自传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
针,保卫和发展三自爱国运动的成果,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开展国际
友好往来,并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民主、高
度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而贡献力量。
  第三条:山东省基督教代表会议是本会最高机构。本会与山东省基督教协会的
关系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在规定期内与该会联合召开山东省基督教代表会议,必要
时得与山东省基督教协会召开其他联席会议。
  第四条:本会委员会由山东省基督教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委员任期到下一届代
表会议,连选连任。
  第五条:本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常务委员若干人,均
由委员会选举产生。本会聘请顾问若干人。
  第六条:本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常务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全体委员会
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执行会务。必要时,常务委员会可向委员会提名增补或罢
免委员。
  第七条:本会设副秘书长若干人,由秘书长提名,经常务委员会通过委任。
  第八条:本会得按工作需要,设立工作机构及各种专门委员会。
  第九条:山东省基督教代表会议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提前或延期召开。代
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本会常务员会与山东省基督教协会常务委员会共同研究决定。
  本会全体委员会议,每两年召开一次,必要时提前或延期召开。
  本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条:本会经费由常务委员会负责筹措。
  第十一条:本会会址设于济南
  第十二条:本章程经山东省基督教代表会议通过施行,修改时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