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天主教教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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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1年6月在济南成立。
  第一届委员会(1981.6-1987.6)主任宗怀德,副主任王克恭、马学圣、孙智宾、
钱金铎,秘书长马学圣(兼)。常务委员21人:宗怀德、钱金铎、王克恭、阎文彩(
女)、刘柏年、白天增、邵文舟、段子勤、马学圣、李崇伦、李化腾、孙智宾、聂
文督、赵成栋、王耀石、刘淑静(女)、赵子平、郭传真、宗怀芝(女)、孙景德(女)、
仲伟杰。委员47人。
  第二届委员会(1987.6-)主任宗怀德,副主任马学圣、郭传真、赵子平、孙智
宾、韩锡让、王克恭,秘书长赵子平(兼)。常委23人:马学圣、王克恭、王耀石、
白天增、仲伟杰、刘柏年、刘淑静(女)、孙智宾、李化腾、李崇伦、李道全、连秋
航、张秀清、邵文舟、宗怀德、赵子平、赵成栋、赵庆振、段子勤、聂文督、郭传
真、阎文彩(女)、韩锡让。委员47人。


         山东省天主教教务委员会章程
             (1987年6月)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山东省天主教教务委员会。
  第二条:本会为山东省天主教教务机构。其宗旨为:依照圣经的训诲,继承和
发扬耶稣基督创立圣教会和宗徒传教的传统精神,宣传耶稣福音,推进荣主救灵事
业,引导神长教友,恪守天主诫命,坚持独立自主和民主管理的原则,商讨并决定
重大教务问题,在互相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友好往来,办好我省天
主教会。
  第三条:本会最高机构为山东省天主教代表会议,其职权为:制定和修改本会
章程,听取和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本会委员会。
  第四条:本会委员会在山东省天主教代表会议闭会期间,负责执行代表会议的
决议。
  第五条:本会委员会由委员中选举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闭会期间,
负责执行委员会的决议,处理与推进会务。
  第六条:本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负责领导工作,并
设秘书长一人,协助正、副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
长均由委员会选举之。设副秘书长若干人,由秘书长提名,常务委员会通过委任。
  第七条:山东省天主教代表会议每四年召开一次,委员会每二年召开一次,常
务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得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八条:本会经费由常务委员会筹措。
  第九条:本会会址设于济南。
  第十条:本会章程由山东省天主教代表会议通过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