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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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建立前山东省少数民族医疗卫生条件极差,仅有少量药店及私人行医。
建国后,人民政府扶持少数民族聚居社区普遍建立卫生组织,城市少数民族聚居街
道设有卫生站,农村少数民族聚居村庄设有卫生室,配有医务人员、药房;少数民
族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建有医院、卫生所或门诊部。
一、青州市民族医院
  山东省第一家村办民族医院。青州市益都镇南营村投资70万元,于1988年8月
建成,设12个科室,床位30张,医务人员35名。同年8月,全国城市民族工作座谈
会在青州市召开期间,国家民委副主任陈欣和山东省副省长赵志浩、省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许森及与会人员参观该医院。
二、济南市民族医院
  山东省唯一的县级少数民族综合性医院,直属济南市卫生局。位于济南市文化
路西首。前身为回民医疗诊所,建国初期设立,有中、西医科门诊,1966年合并于
济南市市中医医院。1978年恢复民族诊所,每年登门送医药3500人次、查体450人、
预防注射7000人次,1983年被评为市“五讲四美三热爱”先进集体。1990年筹建民
族医院。现有在职职工百余名,卫生技术人员占80%,其中高级技术职称8人、中级
40人。全院设18个科室,内、外科病房拥有病床80张、观察床10张。
三、建国前济宁回族医药业
  明清以来济宁回民开设中药店、中药行栈和西药店约六七家。创于明朝隆庆四
年(1570)的“世宝堂”中药店,以经营“三碰头”(千金保童丸、消痞料积丸和消
积肥儿丸)小儿药丸著称。创于明朝崇祯十七年(1644)、清朝乾隆十二年(1747)的
北、南“天德堂”中药店,前者经营中成药达200多种,加工各种饮片700多种、膏
药10多种、外用药数十种。建于1912年的镇记药材行,店员达三四十人,购销范围
除省内临沂、青州、烟台、日照、菏泽、滕县、鱼台等地,远及上海、天津、亳州、
江西、陕西、祁州、苏州、张家口、镇江等地,并进口美国花旗参、朝鲜红高丽参
和越南、柬埔寨的篷大海等药材。济众药房(1928)、亚州药房(1929)和大生药房(
1938),经营西药兼设门诊。日军侵占济宁后,上述药店、行栈萧条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