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成份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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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山东省经民族识别工作认定的少数民族成份有12个。
1954-1986年,国家陆续对一些少数民族名称作了更改。随着政治经济生活的稳定,
山东少数民族成份日趋增多,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达到30个,1982个第三次人
口普查时达到38个,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达到53个。
  各少数民族之间人口数量差异很大。千人以上的少数民族仅9个,但人口数量
达49.83万人,占少数民族总数的98.5%,其中回族人口46.12万人,占91.16%;满
族人口1.96万人,占3.87%;壮族人口0.5万人,占0.99%。回族、满族、壮族是少
数民族人口的主体,其余44个少数民族人口仅7611人,占少数民族总数1.5%,其中
人口在100-1000人的有16个民族,50-100人的有6个民族,不足50人的有22个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