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民所有制职工占社会劳动者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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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制〗〖比重〗〖职工〗
全民所有制职工在社会劳动者中的比重,1949年为26.8%,1985年为69.6%。
50年代,随着国家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全
民所有制职工所占的比重逐年上升。1950年为29.2%,1952年上升到35.4%。“一
五”时期末的1957年又上升为59.7%,“二五”时期,1958年为80.9%,比1957年
上升21.2%。1962年,经过精减职工,因而所占比例下降到76.1%。以后,由于集
体经济的发展,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占社会劳动者的比例呈下降趋势。“三五”和
“四五”期间,1966年为76.6%,1970年下降为76.3%,1975年降为73.2%。“五
五”计划时期,1980年上升到75.5%。“六五”时期末的1985年,又回落到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