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调生产建设兵团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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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兵团战士〗〖劳动力〗〖调配〗
1974年11月,山东生产建设兵团撤销,所属单位分别移交地方各级政府接管,
人员转为国家正式职工。1974年底,抽调1800名原兵团农林单位职工,其中女性占
20%,要求经过两年以上劳动锻炼、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7周岁未
婚的,分别调入胜利油田、济南铁路局、山东省测绘局、山东省地质局和交通部航
务二处(驻鲁单位)。1975年初,分配了444 名原兵团师以上机关中的工人或战士。
下半年,抽调原兵团战士11900人分配给重点建设单位,其中省调配4900 人充实到
港口、外贸、电力、邮电、农机和石油化工单位;各地区调配7000人,充实到轻工、
商业、粮食、农机和农林系统。调入济南、青岛、淄博市的,原则上是3 市参加生
产建设兵团的知识青年。
1977年2月,将黄河、渤海、支脉沟农牧场中的原兵团战士2200人调出, 分配
到国营企、事业单位。其中原青岛、济南、淄博3市的知识青年,由这3市负责接收
安排,其余由惠民地区负责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