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大事故纪实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77&rec=303&run=13

    〖事故〗〖纪实〗
  (一)1976年9月19日,临沂县发电厂一台10吨/时改型拨柏葛锅炉,运行中出现蒸
汽温度、省煤器出水温度升高以及除氧器满水等异常现象。正副司炉既不认真分析处
理,也未及时报告,致炉水烧干,受热面管子、防焦箱等过热变型,经技术鉴定基本
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4万余元。
  (二)烟台动力机械厂两次发生“水炉”爆炸事故。
  1975年冬,该厂装配车间加热清洗液的蒸汽锅炉报废,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
决定用“水炉”代替。1977年1月8日发生爆炸。炉底焊缝炸裂,炉胆起隆,盖出渣口
的铁板(700×800mm,重6.7公斤)被汽浪冲射出11米远的室外。当场烫伤4人,其中1
人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该厂并未认真接受教训,违反省劳动局“凡茶水炉或未按蒸汽锅炉
要求制造的锅炉,一律不准作蒸汽锅炉使用”的规定,未经当地劳动部门同意,又将
铸造车间一台同类型水炉,简单地采取安装压力表和安全阀的办法,继续作汽水两用
炉使用。1980年4月又换了一台水炉,只装压力表没装安全阀。以后又换用第三台水
炉,同样没有安全阀。1980年6月28日再次发生水炉爆炸事故。底部焊缝断裂。水炉
冲破屋脊飞出,砸毁邻房屋顶滚落屋外地面。司炉工潘瑞堂当场烧烫受伤,经抢救无
效死亡。
  (三)济南第二橡胶厂一台4吨手烧快装锅炉,采用磁水器锅炉水处理设备,两个
月打开顶部入孔检查一次,每次检查都反映效果好(实际底部情况看不到)。使用仅8
个月,1979年6月21日,在正常运行中,司炉工发现在锅筒前半部起了鼓包并往外喷
水。停炉检查发现锅筒底部结垢10毫米,致使钢板局部过热烧坏。
  (四)1979年9月25日,安丘县夏坡公社倪家沟大队胶补组的一台补胶带用的长方
体“汽补锅”发生爆炸,死亡5人,伤1人,毁坏房屋5间。这台“汽补锅”用6块钢板
角焊连接而成,安装一只压力表,无其他安全装置。爆炸时,锅体从底面钢板与四侧
钢板连接的4条角焊缝处脱开,拔断直径为30毫米的圆钢拉撑,穿过房顶,落到30米
外,25公斤与15公斤重的铁胎模分别飞出60米、45米。爆炸主要原因是结构不合理,
制造质量低劣,压力表失灵,无安全阀。
  (五)1977年2月1日,莱芜钢铁厂第一钢铁厂液化气站,由于罐装管理不善,在充
瓶和输气后,站房内石油气浓度较大,该站负责人在液化气站门口划火吸烟,引起爆
烈燃烧,并导致190只液化气瓶爆炸。这次事故造成1人重伤、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
失5万余元。
  (六)1985年3月22日,德州石油化工厂电解车间液氧工段在液氯灌装过程中,一
只半吨容量的钢瓶突然发生粉碎性爆炸,当场炸死3人,轻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4
万元。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这次钢瓶爆炸是由于企业管理混乱,对从天津购进的旧钢
瓶(原盛装环氧乙烷)没有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处理,操作工违章,充入氯气与环氧乙烷
及瓶中其它有机杂质发生激烈地化学反应而导致化学爆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