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纪实〗
(一)1976年9月19日,临沂县发电厂一台10吨/时改型拨柏葛锅炉,运行中出现蒸
汽温度、省煤器出水温度升高以及除氧器满水等异常现象。正副司炉既不认真分析处
理,也未及时报告,致炉水烧干,受热面管子、防焦箱等过热变型,经技术鉴定基本
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4万余元。
(二)烟台动力机械厂两次发生“水炉”爆炸事故。
1975年冬,该厂装配车间加热清洗液的蒸汽锅炉报废,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
决定用“水炉”代替。1977年1月8日发生爆炸。炉底焊缝炸裂,炉胆起隆,盖出渣口
的铁板(700×800mm,重6.7公斤)被汽浪冲射出11米远的室外。当场烫伤4人,其中1
人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该厂并未认真接受教训,违反省劳动局“凡茶水炉或未按蒸汽锅炉
要求制造的锅炉,一律不准作蒸汽锅炉使用”的规定,未经当地劳动部门同意,又将
铸造车间一台同类型水炉,简单地采取安装压力表和安全阀的办法,继续作汽水两用
炉使用。1980年4月又换了一台水炉,只装压力表没装安全阀。以后又换用第三台水
炉,同样没有安全阀。1980年6月28日再次发生水炉爆炸事故。底部焊缝断裂。水炉
冲破屋脊飞出,砸毁邻房屋顶滚落屋外地面。司炉工潘瑞堂当场烧烫受伤,经抢救无
效死亡。
(三)济南第二橡胶厂一台4吨手烧快装锅炉,采用磁水器锅炉水处理设备,两个
月打开顶部入孔检查一次,每次检查都反映效果好(实际底部情况看不到)。使用仅8
个月,1979年6月21日,在正常运行中,司炉工发现在锅筒前半部起了鼓包并往外喷
水。停炉检查发现锅筒底部结垢10毫米,致使钢板局部过热烧坏。
(四)1979年9月25日,安丘县夏坡公社倪家沟大队胶补组的一台补胶带用的长方
体“汽补锅”发生爆炸,死亡5人,伤1人,毁坏房屋5间。这台“汽补锅”用6块钢板
角焊连接而成,安装一只压力表,无其他安全装置。爆炸时,锅体从底面钢板与四侧
钢板连接的4条角焊缝处脱开,拔断直径为30毫米的圆钢拉撑,穿过房顶,落到30米
外,25公斤与15公斤重的铁胎模分别飞出60米、45米。爆炸主要原因是结构不合理,
制造质量低劣,压力表失灵,无安全阀。
(五)1977年2月1日,莱芜钢铁厂第一钢铁厂液化气站,由于罐装管理不善,在充
瓶和输气后,站房内石油气浓度较大,该站负责人在液化气站门口划火吸烟,引起爆
烈燃烧,并导致190只液化气瓶爆炸。这次事故造成1人重伤、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
失5万余元。
(六)1985年3月22日,德州石油化工厂电解车间液氧工段在液氯灌装过程中,一
只半吨容量的钢瓶突然发生粉碎性爆炸,当场炸死3人,轻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4
万元。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这次钢瓶爆炸是由于企业管理混乱,对从天津购进的旧钢
瓶(原盛装环氧乙烷)没有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处理,操作工违章,充入氯气与环氧乙烷
及瓶中其它有机杂质发生激烈地化学反应而导致化学爆炸事故。
二、重大事故纪实
〖事故〗〖纪实〗
(一)1976年9月19日,临沂县发电厂一台10吨/时改型拨柏葛锅炉,运行中出现蒸
汽温度、省煤器出水温度升高以及除氧器满水等异常现象。正副司炉既不认真分析处
理,也未及时报告,致炉水烧干,受热面管子、防焦箱等过热变型,经技术鉴定基本
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4万余元。
(二)烟台动力机械厂两次发生“水炉”爆炸事故。
1975年冬,该厂装配车间加热清洗液的蒸汽锅炉报废,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
决定用“水炉”代替。1977年1月8日发生爆炸。炉底焊缝炸裂,炉胆起隆,盖出渣口
的铁板(700×800mm,重6.7公斤)被汽浪冲射出11米远的室外。当场烫伤4人,其中1
人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该厂并未认真接受教训,违反省劳动局“凡茶水炉或未按蒸汽锅炉
要求制造的锅炉,一律不准作蒸汽锅炉使用”的规定,未经当地劳动部门同意,又将
铸造车间一台同类型水炉,简单地采取安装压力表和安全阀的办法,继续作汽水两用
炉使用。1980年4月又换了一台水炉,只装压力表没装安全阀。以后又换用第三台水
炉,同样没有安全阀。1980年6月28日再次发生水炉爆炸事故。底部焊缝断裂。水炉
冲破屋脊飞出,砸毁邻房屋顶滚落屋外地面。司炉工潘瑞堂当场烧烫受伤,经抢救无
效死亡。
(三)济南第二橡胶厂一台4吨手烧快装锅炉,采用磁水器锅炉水处理设备,两个
月打开顶部入孔检查一次,每次检查都反映效果好(实际底部情况看不到)。使用仅8
个月,1979年6月21日,在正常运行中,司炉工发现在锅筒前半部起了鼓包并往外喷
水。停炉检查发现锅筒底部结垢10毫米,致使钢板局部过热烧坏。
(四)1979年9月25日,安丘县夏坡公社倪家沟大队胶补组的一台补胶带用的长方
体“汽补锅”发生爆炸,死亡5人,伤1人,毁坏房屋5间。这台“汽补锅”用6块钢板
角焊连接而成,安装一只压力表,无其他安全装置。爆炸时,锅体从底面钢板与四侧
钢板连接的4条角焊缝处脱开,拔断直径为30毫米的圆钢拉撑,穿过房顶,落到30米
外,25公斤与15公斤重的铁胎模分别飞出60米、45米。爆炸主要原因是结构不合理,
制造质量低劣,压力表失灵,无安全阀。
(五)1977年2月1日,莱芜钢铁厂第一钢铁厂液化气站,由于罐装管理不善,在充
瓶和输气后,站房内石油气浓度较大,该站负责人在液化气站门口划火吸烟,引起爆
烈燃烧,并导致190只液化气瓶爆炸。这次事故造成1人重伤、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
失5万余元。
(六)1985年3月22日,德州石油化工厂电解车间液氧工段在液氯灌装过程中,一
只半吨容量的钢瓶突然发生粉碎性爆炸,当场炸死3人,轻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4
万元。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这次钢瓶爆炸是由于企业管理混乱,对从天津购进的旧钢
瓶(原盛装环氧乙烷)没有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处理,操作工违章,充入氯气与环氧乙烷
及瓶中其它有机杂质发生激烈地化学反应而导致化学爆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