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二、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资格审查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劳动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7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7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77/article/29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77/article/29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压力容器〗〖制造〗〖定点厂〗〖许可证〗 1983年底,根据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规定和劳动人事部 的要求,召开了全省压力容器制造资格审查工作会议。1984年上半年,省劳动局拟定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设计制造资格审查综合报告》,用表格形式规定了审查程序、方 法、内容和要求。至1985年底,以省劳动局为主的审查组,对提出申请的一、二类压 力容器制造单位,在市、地区初审的基础上进行复审。对已具备一、二类压力容器制 造条件的12个单位颁发了制造许可证。这些单位是:济南炊具厂、青岛煤气用具厂、 济南黄台工业煤气炉厂、阳谷县压力容器厂、烟台冷冻机总厂、淄博化工机械厂、泰 安化工机械厂、济南化工机械厂、德州化工机械厂、潍坊生建机械厂、济南压力容器 厂、临沂化工机械厂。 1985年,齐鲁石化公司机械厂、中国石化总公司第十建设公司、淄博客车厂、潍 坊化工机械厂、青岛通用机械厂等5个单位取得了劳动人事部颁发的三类压力容器制 造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