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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锅炉制造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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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制造〗〖许可证〗〖定点厂〗
  50年代末,全省大办县、社工业,许多单位用铸铁、薄铁皮、汽油桶、水泥、木
头等,自制了一些生产和生活用的小锅炉,结构极不合理,安全附件不合要求。为保
证安全生产,省劳动厅规定锅炉出厂要有严格的检验制度,新制锅炉在结构上受压元
件要有足够强度,炉水能循环,并应装配有效的安全附件和排污阀,严格焊接要求,
禁止以汽油桶、薄铁皮为材料制造蒸汽锅炉。1960年8月,省劳动厅公布试行《山东
省蒸汽锅炉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对设计、制造锅炉的安全技术要求,做了具体规定

  “文化大革命”期间,锅炉受压容器制造混乱。有的专业锅炉厂忽视安全技术要
求,制造质量低劣的产品,一些非专业锅炉厂和企业也自造自改锅炉和受压容器。有
些农村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农具修配厂也制作锅炉和受压容器,有的单位甚至把烧开
水锅炉改作蒸汽锅炉使用。
  1978年,开始进行锅炉制造整顿。1979年,各地劳动部门通过监督检查和宣传教
育,使86个生产锅炉企业中43个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厂家停止锅炉制造。1980年,省劳
动局会同省机械厅、环保局发布《蒸汽锅炉制造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对锅炉实
行定点生产,未获得制造许可证的单位,一律不准制造锅炉。同时,根据国家有关部
委的要求,有锅炉制造单位的地区普遍开展了整顿工作,对申请定点生产的23个单位
提出了审查意见。1981年初,省锅炉生产整顿办公室组织两个调查组,对市、地区整
顿后上报的18个工业锅炉制造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产品质量进行调查。4月,省计
委、经委劳动局、机械厅向国家劳动总局、第一机械工业部上报全省申请定点生产
锅炉的16个单位名单。1984年2月,劳动人事部、第一机械工业部公布山东省11个单
位获得锅炉制造许可证。1985年初,又公布4个单位获得锅炉制造许可证,1家被取消
制造工业锅炉资格。获得劳动人事部和第一机械工业部颁发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厂家是
济南锅炉厂、潍坊化工机械厂、青岛轻工机械厂、青岛锅炉厂、济宁锅炉厂、聊城
锅炉厂、济南北园锅炉厂、临沂锅炉厂、栖霞锅炉厂、德州锅炉厂、烟台锅炉厂、山
东滨州饮食锅炉厂、泰安锅炉厂、济南东风锅炉厂、潍坊饮食机修厂。
  1982年8月,省劳动局发出《关于制造低压锅炉和热水锅炉有关问题的通知》,
开始对E级锅炉(蒸汽出口压力1kgf/cm2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额定出口水温低于
120℃的热水锅炉)制造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至1985年底,共对基本具备制造条件的
20家E级锅炉制造单位颁发了制造许可证。获证单位是:济南锅炉总厂、济南热水锅
炉厂、济南齐鲁锅炉总厂(槐荫低压锅炉厂)、济南槐荫环保设备厂、济南槐荫消烟锅
炉厂、济南市中锅炉厂、历城县热水锅炉厂、济南长清锅炉厂、烟台市福山低压锅炉
厂、山东黄县海军装机部海沈公司联营锅炉厂、牟平县环保设备厂、潍坊宏伟热水锅
炉厂、济南天桥低压锅炉厂泰安市山口低压锅炉厂、莱芜市锅炉厂、淄博内燃机厂
、青岛锅炉辅机厂、平度胜利锅炉厂、青岛平度热水锅炉厂、济南历下铆焊一厂、济
南西郊低压锅炉厂。
  1985年7月,省劳动局组织由市、地劳动局参加的检查组,对锅炉制造产品质量
进行检查。全省共检查43个单位,其中,济南齐鲁锅炉总厂、济南市中锅炉厂、济南
天桥锅炉厂、黄县联营锅炉厂被责令停产整顿;青岛锅炉厂、栖霞锅炉厂、泰安锅炉
厂、济南槐荫消烟锅炉厂、长清锅炉厂被命令限期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