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防尘防毒 1959年工业卫生检查粉尘防治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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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尘〗〖毒物〗〖防治〗〖事故〗〖煤矿〗
  1956年,国务院召开了防止矽尘危害工作会议,颁布了《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
尘危害的决定》。同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全省防尘工作会议,制定了防尘规划
。会后,对济南、青岛、淄博、枣庄、潍坊、烟台、泰安、济宁、德州9市112个单位
的236个粉尘作业点进行了检查,督促其采取防尘措施。1959年又在淄博市试点,推
行以湿式作业为主导的综合防尘措施,培养了一批防尘工作先进单位,并召开了现场
经验交流会,总结出“革、水、密、风、护、管、教、查”(即改革工艺、湿式作业
、密闭、通风、防护,加强管理、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八字防尘经验,向全省推广
,开展以防尘为重点的工业卫生检查评比竞赛活动,粉尘浓度明显下降(见表5-8)。
此后在“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下,各级劳动、卫生、工会和企业主管部门紧密配合
,每年对尘毒浓度进行监测,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进行身体检查。

  1959年工业卫生检查粉尘防治情况表
    〖1959〗〖工业〗〖粉尘〗〖防治〗〖统计表〗
表5-8
┌────┬─────────────┐
│行业系统│粉尘浓度(毫克/立方米)   │
│    ├──────┬──────┤
│    │防尘前平均值│防尘后平均值│
├────┼──────┼──────┤
│机械  │1100    │42.1    │
├────┼──────┼──────┤
│玻璃  │462.1    │1.5     │
├────┼──────┼──────┤
│陶瓷  │78.8    │0.73    │
├────┼──────┼──────┤
│耐火材料│232     │1.48    │
├────┼──────┼──────┤
│石棉制品│273     │51.48    │
├────┼──────┼──────┤
│煤炭  │732     │21.4    │
└────┴──────┴──────┘
1963年,贯彻国务院批转劳动部等5部门《关于防止矽尘危害工作会议的报告》,全
省各地积极采取了防尘措施,如煤炭湿式凿岩,陶瓷干碾改水磨,石英粉密闭除尘及
水式除尘等,重点粉尘作业单位操作合格率达70%。
  “文化大革命”期间,防尘、防毒工作无人过问,尘毒危害严重。1968年10月和
1969年4月新汶矿务局所属华丰煤矿和泮西煤矿相继发生瓦斯、煤尘爆炸,造成223人
死亡的严重事故。
  1975年,冶金系统组织建立了安全技术情报网。1976~1978年,组织了6个由工
人、工程技术人员和职业病防治医生参加的矿山防尘工作队,举办安全技术讲座,协
助矿山企业解决通风防尘重大技术问题。煤炭系统在湿式凿岩为主的综合防尘措施基
础上,又在孙村、良庄等矿试验煤体注水。至1980年,全省煤矿已安有防尘管路50万
米,占使用巷道总长度的25%,有70%的运输载运点设立了喷洒设施,推广煤层注水
、水式电钻、使用水炮泥。陶瓷业把干擦铅粉改为湿式调墨印刷,医药业采取制苯工
艺改革,农药厂将手工包装改为机械自动包装。
  “六五”期间,各矿务局相继设立通风防尘处,各矿山成立通风防尘科,建立防
尘专业队伍6588人,有的还设立独立的防尘工业区。全省统配煤矿77%推广了中厚煤
层及厚煤层分层开采正规工作面的注水,普及了水泡泥降尘的企业达78%。1915处井
下运输转载点和装载点中,装置喷雾洒水设施的有1820处,占95%。井下应净化风流
水幕1724处,已设1701处,占97.7%。中厚煤层炮采工作面,放炮前后应洒水的85个
,已达到要求的81个,占95.3%。设有净化水幕的有720个迎头,占总掘进迎头的96
%。有88台采煤机组全部采用了内外喷雾,其中只有外喷雾的占59%。采用湿式打眼
降尘使粉尘由过去的每立方米80毫克降到每立方米10毫克,实行潮料喷浆工艺降尘每
立方米30~50毫克,喷雾设施实现自动化。全省产尘点测尘合格率达50%,采掘作业
点的粉尘合格率达到24.8%,有700个掘进迎头达到了防尘措施要求,占总掘进迎头
数的95%。新安装和更换防尘管路70万米,使防尘管路总长度达127.4万米,由占使
用巷道总长度的25%增加到50%以上。新打水源共0.5万米的钻孔25个,新打水源井
18眼,建立防尘水池50个,总容量为1.05万立方米。防尘水源水量达每分钟286立方
米,为矿井需水量的130%。井下水容量达到每分钟2991立方米,可保持井下连继两
小时的防尘用水量。冶金、黄金矿山粉尘作业点合格率达82.6%。
  山东省的乡镇工业大部设备简陋,工艺落后,缺乏劳动卫生管理制度和防护措施
,尘毒危害严重。1978年,省劳动、卫生、环保、工会等部门联合在高密县试点,对
156个乡镇工业企业(当时称“五小”工业,即小水泥、小煤窑、小化肥、小农机、小
农药厂)尘毒危害情况进行调查和治理。在13个尘毒危害严重的厂矿,推行了32项防
尘防毒措施,其中14项使作业场所的粉尘和毒物浓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1979年,召
开现场会议,推广了高密县的经验。1982年末,又召开全省县社工业防尘防毒经验交
流会,扩大了试点。到1985年末,全省12个市、73个县(市、区)开展了乡镇工业职业
危害调查,涉及25个行业、30多种有害因素(其中粉尘7种,毒物20多种),调查了接
触尘毒的职工18.5万人,体检4.2万人,查出尘肺76人,职业中毒77人,吸收和观察
对象670人。在调查中,坚持“边调查、边治理”的原则,对尘毒危害严重的企业,
提出建议,监督指导其抓紧治理,无条件治理的,责令其停产整顿或转产。对职业中
毒病人,调离岗位,住院治疗。此后,各地都加强了对乡镇劳动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改善了生产环境,保护了职工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