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图书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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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补助费〗=〖书报费〗
1984年6月,省人民政府规定:凡在职的科技、文教、卫生、党政机关等行政事
业单位中大专院校毕业或取得中级以上学术和技术职称,基本工资在100元以下,工
作满18年的知识分子,每人每年发给40元图书补助费。同年11月,扩大到行政事业单
位的工作人员,凡符合1984年6月省人民政府规定的人员(含基本工资在100元以上的
),其图书补助费改按每人每月5元发给,其他在职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发给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