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类 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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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水平〗
在旧中国,山东工人的工资水平历来很低。1919年以日计资的各业工人工资普遍
低于全国水平的4%至10%以上,这种状况以后一直没有改变。新中国成立后,在发
展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经过多次工资制度改革和调整工资以及建立津贴
、实行奖励等,职工工资收入不断增加,生活也逐步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