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整工资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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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工资调整〗〖工资区〗〖提高〗

从1979年11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山东省的3类工资区提高到4类,4类工资区
提高到5类,已执行5类工资区工资标准的不动;不执行国家机关11类工资区类别的企
业、事业单位,调整工资区类别的范围,只限于工资标准偏低的单位,按增加2.83%
的幅度调整。
调动工作的职工、军队转业干部,在3类工资区保留了4类及4类以上工资区工资
标准,在4类工资区保留了5类及5类以上工资标准的,其工资标准不作调整。因受处
分按月发给生活费的人员,不调整工资区类别。执行1956年全国工资改革试行“一条
龙”工资标准的,这次也不作调整。转产改行的企业,由重工业转为轻工业的,按轻
工业调整工资区类别;由轻工业转为重工业的,按重工业调整工资区类别。
有半级的职工,属于调整范围的,按照工资区类别差的1/2增加工资。无等级的
职工,本单位工资标准属于调整范围的,按其工资额比照所任工作工资标准相近的等
级所增加的工资额增加工资。3、4类工资区中,执行《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工程技术
人员工资标准》的行政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在所执行的工资标准基础上,按2.83%
增加工资。
临时工在本单位转为固定职工后,工资标准高于本单位同工种同等级调整工资区
类别后工资标准的,不作调整。计划内临时工,随本单位生产工人调整。
1977年后,已达到本人工资标准最高等级又升了级的职工,如本人执行的工资标
准属于调整范围,按工资标准最高等级增加的工资额增加工资。1977年调整工资时,
按工资额增加工资的职工,这次调整工资区类别,不分3类或4类工资区,均在所执行
工资额的基础上增加1元,其中升过级的,在增加1元后,再加调整后的工资标准级差

全省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这次调整工资区类别的共236.02万人,月增工资额342
.79万元,扣除冲销的粮(煤)价补贴和保留工资后,每月实际增加工资总额310.46万
元,人均月增1.32元。
县(区)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参照执行了全民所有制单位提高工资区类别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