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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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工资形式〗〖发放对象〗
山东实行的生产性津贴,大体分为两类:一是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津贴;二是补
偿职工特殊劳动消耗的津贴。
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津贴,是为了解决从事有害健康作业工种的特殊营养需要,
增强职工体质,提高抵抗职业性毒害能力而建立的。实行范围是:接触有毒物质的工
种;接触硅尘作业的工种;直接从事放射线和放射性作业、潜水和沉箱作业、高温作
业的工种和人员。这类津贴有保健食品津贴、高温津贴、潜水津贴、卫生防疫津贴、
畜牧兽医人员卫生津贴、中国科学院系统保健津贴等。津贴一般以货币形式发放。
补偿职工特殊劳动消耗的津贴,是对职工在特殊条件下劳动消耗和生活支出的差
别给予合理的补偿,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活水平。这类津贴,主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