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 技工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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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技术工人〗〖概况〗
清末,各工商企业广泛采用传统的“徒工”制度培训技工,这种制度实质是雇
方将徒工作为廉价辅助劳动力,佣方通过长期奴役式劳动换得某种维护生活的技能。
徒工社会地位低于一般工人。在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政府、企业和一
些热心振兴实业的人士也举办过各种“职业学校”和推广某项技艺的“艺徒养成所”
、“艺徒训练班”或所谓“劝业”活动,但就全省范围而言,其影响很小,收效也
甚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虽沿用了“徒工制”,但与旧时的“学徒”有着根本
区别。政府制定了关于学徒制度的一系列法规,建立了师徒间平等的新型关系,废
除了某些带有封建奴役性的陈规陋俗,保障学徒工的基本权利,为培养后备技术力
量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1953年,全省开始兴办技工学校,以比较正规的方式培养技术工人。技工学校
的发展经历了艰难的几度兴衰的路程,直至1979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出现
一个稳步发展的新局面。这种以技工学校培训技术工人的方法,正在逐步代替“以
师带徒”的学徒工制度,改变了“先招工、后培训”的旧模式。至1985年,技工学
校遍布全省各主要城市,形成了一个工种比较齐全,教学条件、实习设备初具规模
的技术培训网络,为发展各类、各级技术工人的培训事业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