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族成份和人口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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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山东省逐步成为以汉民族为主,汉、蒙、回、满等
多民族杂居的地区。新中国建立后,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少数民族人口
来山东工作、学习、定居者日渐增多,使得山东的民族成份越来越多。1953年第一
次人口普查时,山东只有汉、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彝、壮、朝鲜、满、侗、
瑶、高山、纳西、俄罗斯等15个民族。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新增加了布依、
白、土家、哈尼、哈萨克、黎、傈僳、佤、水、东乡、土、达斡尔、仡佬、锡伯、
怒、鄂温克等16个民族。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原有的民族除减少了佤族以外,
又新增了畲、傣、仫佬、撒拉、毛难、普米、京、鄂伦春、赫哲等9个民族,至此,
山东省有民族39个,成为全国民族成份较多的省区之一。
  民族成份日益增多,各民族人口规模也逐渐扩大。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
汉族人口为48624003人,占全省总人口的99.48%,少数民族人口为252508人,占
全省总人口的0.52%;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汉族人口为55224080人,占全省
总人口的99.47%,少数民族人口为294645人,占全省总人口的0.53%;1982年第
三次人口普查时,汉族人口为74011099人,占全省总人口的99.45%,少数民族人
口为407927人,占全省总人口的0.55%。1953-1982年,汉族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1.
46%,少数民族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1.66%,高出汉族人口0.20个百分点。在少数
民族中,1982年人口达到1000人以上的有回、满、蒙、壮4个民族。回族是山东境
内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回族人口为246501人,占少数
民族人口的97.61%;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为284588人,占96.22%;1982年第三
次人口普查为389989人,占95.56%。其次是满族。1953年满族人口为5753人,
1964年为6018人,1982年达11706人,年平均增长率为2.48%,比同期汉族人口增
长率1.46%高1.02%。蒙古族人口规模居省内少数民族第三位。1953年第一次人口
普查时,蒙古族人口为101人,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增至830人(其中临淄县531人),
第三次人口普查时为1445人(其中淄博市临淄区736人),年平均增长率为9.610%。
如不计临淄区刘家营村蒙古族成份重新确认这个因素,年平均增长率是6.951%。
壮族人口规模居第四位。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壮族人口仅有5人,1964年上
升为175人,1982年增至1204人,年平均增长率高达20.82%。影响山东少数民族人
口增长的原因有自然增长、迁移增长、改变民族成份三个方面,以自然增长为主,
迁移增长也起一定作用,民族成份的日渐增多便是迁移增长的结果。改变民族成份
而引起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的典型代表是淄博市临淄区刘家营村部分村民蒙古族成份
的重新确认。1979年经省政府上报国务院备案,正式确认刘家营村为蒙古族后裔住
地,几百名村民汉族成份恢复为蒙古族成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