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四次人口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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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1990年在全国进行第四次人口普查的决定,海南省人民政府成
立了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经过
47000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全省人民的支持配合,
较好地完成了普查登记工作。此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为1990年7月1日0时,普查
登记手工汇总所获主要资料如下:
  (一)总户数:海南共有1404158户,其中家庭户1386603户,集体户17555户,
平均每个家庭人口为4.57人。
  (二)总人口:海南共有6557482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海南男性人口有3418889人,占总人口的52.13%;女性
人口有3138793人,占总人口的47.87%,人口性别比为108.92。
  (四)人口年龄构成:海南总人口中,0-14岁少儿人口有2197187人,占总人
口的33.51%;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有4325183人,占总人口的61.02%,其中男性
16-59岁、女性16-54岁劳动力人口有3587327人,占总人口的54.71%;65岁及65岁
以上老年人口有35112人,占总人口的5.47%,其中百岁以上的有82人。人口年龄
中位数为23.12岁。
  (五)民族人口:海南汉族人口为5442386人;占总人口的83.00%。少数民族
人口为1115096人,占总人口的17.00%,其中黎族1019503人,占总人口的15.55%;
苗族52044人,占总人口的0.79%;回族5695人,占总人口的0.09%;壮族31017人,
占总人口的0.47%;瑶族2134人,占总人口的0.03%;其他少数民族4703人,占总
人口的0.07%。
  (六)城乡人口:海南城市人口为826999人,占总人口的12.61%;城镇人口
为750118人,占总人口的11.44%;乡村人口为4980365人,占总人口的75.95%。
  (七)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海南农业人口为526176人,占总人口的82.00
%;非农业人口为115534人,占总人口的18.00%。
  (八)人口的文化程度:海南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为81605人,占总人口的1.
24%;高中文化程度的为678393人,占总人口的10.35%;初中文化程度的为
1477282人,占总人口的22.53%;小学文化程度的为2267779人,占总人口的34.58
%;文盲、半文盲的为916226人,占总人口的13.97%。
  (九)人口的自然变动:海南省1989年7月1日到1990年6月30日,共出生
149146人,死亡33914人,自然增长115232人。人口出生率为22.95‰,死亡率为5
.2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7.73‰。
  根据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分析,海南总人口比1982年增加889792人,增长15.
70%。汉族人口增长13.58%,少数民族人口增长27.31%。人口密度增长迅速,为
每平方公里193人,比1953年每平方公里167人增加26人。人口性别比比1982年的
105.28增加3.64。家庭规模趋于缩小,为4.57人,比1982年的4.86人减少0.29人。
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24.05%,比1982年的12.93%有大幅度的增长。人口文化程度
进一步提高,全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人口、初中文
化程度人口、小学文化程度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比1982年分别提高0.86、0.93、
5.9、1.25个百分点。文盲半文盲人口(15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口)占总
人口的比重,比1982年下降了5.24个百分点。人口年龄构成,0-14岁少儿人口占总
人口的比重,比1982年的36.73%有所下降;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比1982年的58.11%上升2.91个百分点,65岁及65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
比1982年的5.16%上升0.31个百分点。年龄中位数比1982年的19.28岁提高3.84岁
(见表9-1-12、表9-1-13、表9-1-14、表9-1-15、表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