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解放前人口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76&rec=685&run=13

  海南人口管理最早出现于西汉。汉武帝在海南设立两郡,密切了海南岛与中原
地区的政治与经济联系。西汉实行编户齐民,按人丁收税,这种制度成为当时海南
人口管理的主要手段。但由于当时统治者强征暴敛,激起岛上居民强烈的反抗情绪,
不愿接受编置,所以西汉在海南人口管理上只局限于郡城县邑及其附近少数人口,
并非岛上的所有人口。东汉时期,岛外人口移居海南者虽渐多,但东汉在海南的统
治范围比西汉大为收缩,控制地域仅在东北一隅,人口管理的范围更小。所以,东
汉统计的海南人口要比西汉少得多。
  隋唐时期人口的管理办法,基本上沿袭西汉的制度,并有新的发展。唐朝实行
租庸调制,按丁征收。统治者为了榨取更多的租庸调,推行检查户口制度,整个唐
代自开元至天宝年间,全国户口调查最为彻底。当时的户口数量是历史上最高的数
字。但海南岛的户口没有出现显著增加,相反比以前记载还少。唐代在海南人口管
理上存在局限和失误。
  宋代将全国户口分主户、客户。主户指自己占有一定量的土地财产的户,客户
指自己没有土地而租佃别人的土地耕种的农户。宋代在人口管理制度上第一次打上
鲜明的阶级烙印。据《元丰九域志》资料分析,宋代海南人口主户占93%,客户占
7%。元代海南人口管理上基本沿袭宋代。
  明代为征收赋税和徭役,严格控制人口流动,实行政府领导下的普遍户口调查。
明朝统一全国以后,着手建立黄册、鱼鳞册和里甲制度。洪武十四年(1381年),
明政府进行户口登记,以户口为单位,登记籍贯、姓名、年龄、丁口、田宅和资产
等项目,根据职业不同将户籍分为4种,即军、民、匠、灶。规定每10年调查登记
一次,每次造册4份,1册送户部,其他3册分存省(布政使司)、府、县,因其封
面是黄色,故称“黄册”或“户口黄册”。洪武二十年(1387年)明政府又派国子
监监生分巡全国进行土地测量,详细记载每乡每户土地面积,方圆四至,并绘成图,
因形似鱼鳞,故称“鱼鳞册”。明政府后来根据这两种册子,把所有民户编成里甲
制,规定100户为一里,一里为10甲,每甲10户,据此进行人口管理。明代,海南
的户口登记比大陆推迟10年,即始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
  清朝人口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对人口的职业、性别、年龄均有初步统计,资料
较为详实。康熙五十二年(1715)实行“地丁合一”的赋税征收方法,“滋生人丁,
永不加税”刺激了人口增长。清代海南人口显著增加,一方面由于大陆移民的日益
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征收赋税与人口没有直接关系,增加的人口才反映到户籍登记
上来。
  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为了强化其统治,抽抓壮丁,镇压人民群众的革命斗争,
加强了户籍管理,其管理制度沿袭明清以来的保甲制。民国17年(1928年)广东南
区善后公署编办全海南保甲、清查户口,其他人口均有详细记载。民国25年(1936
年)5月琼崖当局也对海南户口进行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