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口管理最早出现于西汉。汉武帝在海南设立两郡,密切了海南岛与中原
地区的政治与经济联系。西汉实行编户齐民,按人丁收税,这种制度成为当时海南
人口管理的主要手段。但由于当时统治者强征暴敛,激起岛上居民强烈的反抗情绪,
不愿接受编置,所以西汉在海南人口管理上只局限于郡城县邑及其附近少数人口,
并非岛上的所有人口。东汉时期,岛外人口移居海南者虽渐多,但东汉在海南的统
治范围比西汉大为收缩,控制地域仅在东北一隅,人口管理的范围更小。所以,东
汉统计的海南人口要比西汉少得多。
隋唐时期人口的管理办法,基本上沿袭西汉的制度,并有新的发展。唐朝实行
租庸调制,按丁征收。统治者为了榨取更多的租庸调,推行检查户口制度,整个唐
代自开元至天宝年间,全国户口调查最为彻底。当时的户口数量是历史上最高的数
字。但海南岛的户口没有出现显著增加,相反比以前记载还少。唐代在海南人口管
理上存在局限和失误。
宋代将全国户口分主户、客户。主户指自己占有一定量的土地财产的户,客户
指自己没有土地而租佃别人的土地耕种的农户。宋代在人口管理制度上第一次打上
鲜明的阶级烙印。据《元丰九域志》资料分析,宋代海南人口主户占93%,客户占
7%。元代海南人口管理上基本沿袭宋代。
明代为征收赋税和徭役,严格控制人口流动,实行政府领导下的普遍户口调查。
明朝统一全国以后,着手建立黄册、鱼鳞册和里甲制度。洪武十四年(1381年),
明政府进行户口登记,以户口为单位,登记籍贯、姓名、年龄、丁口、田宅和资产
等项目,根据职业不同将户籍分为4种,即军、民、匠、灶。规定每10年调查登记
一次,每次造册4份,1册送户部,其他3册分存省(布政使司)、府、县,因其封
面是黄色,故称“黄册”或“户口黄册”。洪武二十年(1387年)明政府又派国子
监监生分巡全国进行土地测量,详细记载每乡每户土地面积,方圆四至,并绘成图,
因形似鱼鳞,故称“鱼鳞册”。明政府后来根据这两种册子,把所有民户编成里甲
制,规定100户为一里,一里为10甲,每甲10户,据此进行人口管理。明代,海南
的户口登记比大陆推迟10年,即始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
清朝人口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对人口的职业、性别、年龄均有初步统计,资料
较为详实。康熙五十二年(1715)实行“地丁合一”的赋税征收方法,“滋生人丁,
永不加税”刺激了人口增长。清代海南人口显著增加,一方面由于大陆移民的日益
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征收赋税与人口没有直接关系,增加的人口才反映到户籍登记
上来。
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为了强化其统治,抽抓壮丁,镇压人民群众的革命斗争,
加强了户籍管理,其管理制度沿袭明清以来的保甲制。民国17年(1928年)广东南
区善后公署编办全海南保甲、清查户口,其他人口均有详细记载。民国25年(1936
年)5月琼崖当局也对海南户口进行过调查。
第一辑 解放前人口管理
海南人口管理最早出现于西汉。汉武帝在海南设立两郡,密切了海南岛与中原
地区的政治与经济联系。西汉实行编户齐民,按人丁收税,这种制度成为当时海南
人口管理的主要手段。但由于当时统治者强征暴敛,激起岛上居民强烈的反抗情绪,
不愿接受编置,所以西汉在海南人口管理上只局限于郡城县邑及其附近少数人口,
并非岛上的所有人口。东汉时期,岛外人口移居海南者虽渐多,但东汉在海南的统
治范围比西汉大为收缩,控制地域仅在东北一隅,人口管理的范围更小。所以,东
汉统计的海南人口要比西汉少得多。
隋唐时期人口的管理办法,基本上沿袭西汉的制度,并有新的发展。唐朝实行
租庸调制,按丁征收。统治者为了榨取更多的租庸调,推行检查户口制度,整个唐
代自开元至天宝年间,全国户口调查最为彻底。当时的户口数量是历史上最高的数
字。但海南岛的户口没有出现显著增加,相反比以前记载还少。唐代在海南人口管
理上存在局限和失误。
宋代将全国户口分主户、客户。主户指自己占有一定量的土地财产的户,客户
指自己没有土地而租佃别人的土地耕种的农户。宋代在人口管理制度上第一次打上
鲜明的阶级烙印。据《元丰九域志》资料分析,宋代海南人口主户占93%,客户占
7%。元代海南人口管理上基本沿袭宋代。
明代为征收赋税和徭役,严格控制人口流动,实行政府领导下的普遍户口调查。
明朝统一全国以后,着手建立黄册、鱼鳞册和里甲制度。洪武十四年(1381年),
明政府进行户口登记,以户口为单位,登记籍贯、姓名、年龄、丁口、田宅和资产
等项目,根据职业不同将户籍分为4种,即军、民、匠、灶。规定每10年调查登记
一次,每次造册4份,1册送户部,其他3册分存省(布政使司)、府、县,因其封
面是黄色,故称“黄册”或“户口黄册”。洪武二十年(1387年)明政府又派国子
监监生分巡全国进行土地测量,详细记载每乡每户土地面积,方圆四至,并绘成图,
因形似鱼鳞,故称“鱼鳞册”。明政府后来根据这两种册子,把所有民户编成里甲
制,规定100户为一里,一里为10甲,每甲10户,据此进行人口管理。明代,海南
的户口登记比大陆推迟10年,即始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
清朝人口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对人口的职业、性别、年龄均有初步统计,资料
较为详实。康熙五十二年(1715)实行“地丁合一”的赋税征收方法,“滋生人丁,
永不加税”刺激了人口增长。清代海南人口显著增加,一方面由于大陆移民的日益
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征收赋税与人口没有直接关系,增加的人口才反映到户籍登记
上来。
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为了强化其统治,抽抓壮丁,镇压人民群众的革命斗争,
加强了户籍管理,其管理制度沿袭明清以来的保甲制。民国17年(1928年)广东南
区善后公署编办全海南保甲、清查户口,其他人口均有详细记载。民国25年(1936
年)5月琼崖当局也对海南户口进行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