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妇女的初婚及生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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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初婚年龄
  海南解放后,人民生活安定,人口死亡率明显下降,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
姻法》的颁布实施,早婚现象逐渐减少。1963年,提倡和开展计划生育以来,晚婚
晚育取得了一定效果,晚婚率不断提高。海南女性晚婚率从1973年的29.41%提高
到1987年的47.83%。1988年全国生育节育抽样调查结果,海南1987年初婚妇女平
均年龄为21.66岁,比全国的22.18岁低0.52岁,初婚妇女早婚率为25.77%,比全
国的19.90%高出5·87个百分点,但海南初婚妇女的早婚率已从1987年的25.77%
下降到1990年的5.79%。
  (二)妇女总生育率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1981年海南育龄妇女(15-49岁)人数为1312557人,
占总人口的23.16%,总生育率为125.9‰。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育龄妇女总
生育率下降为103.36‰。
  (三)妇女分年龄生育率
  根据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结果,1981年海南育龄妇女分年龄生育率:15-19
岁为11.73‰,20-24岁为176.42‰,25-29岁为300.22‰,30-34岁为190.83‰,
35-39岁为116.84‰,40-44岁为51.31‰,45-49岁为11.99‰。1990年第四次人口
普查结果,1989年海南育龄妇女年龄生育率为:15-19岁34.78‰、20-24岁202.60‰
、25-29岁186.73‰、30-34岁89.59‰、35-39岁35.68‰、40-44岁15.13‰、45-49
岁7.22‰。同1981年对比,15-24岁组生育率有了升高,25-49岁组生育率则明显下
降,峰值生育年龄已从1981年25-29岁的300.22‰提前到1989年20-24岁组的202.60‰
,但25-29岁组妇女生育则减少到186.73‰。
  (四)妇女总和生育率
  1988年全国生育节育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海南妇女总和生育率,1980年为4.27,
1985年为2.85,1988年为3.05。根据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1989年海南妇女总和生
育率为2.93。
  解放后,海南人口再生产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人口增长速度快。1950-1990年的40年间,海南共增长了434.7万人,增长
了1.9倍。海南人口增长一倍的时间仅需26年(1950-1976年),由于计划生育工作
的开展,70年代以后,人口增长快的趋势有所缓和,到1990年人口出生率由1962年
的52.02‰下降到19.01‰。自1965年至1990年的25年间,海南共增长了297万人,
增长速度为81.19%,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4%。
  2、1950-1990年的40年中,海南人口出生呈现三个高峰期。1958年以前是第一
个高峰期,解放初期人口年平均出生率为31.04‰,直到1958年仍保持在32.10‰。
第二个高峰期是1962-1972年,持续11年之久,1962年以后,海南经济得到恢复,
人口发展出现补偿性的再生产高峰。1962年海南共出生人口17.30万人,比1961年
的8.17万人多出一倍多,这一年是海南人口发展史上出生率最高的一年,达52.02‰
,死亡率为8.29‰,自然增长率达43.73‰。直到1972年,出生率仍保持在30‰以
上,但死亡率呈现下降趋势,1972年降至5.33‰。第三个人口出生高峰期是从1986
年开始的;这主要是第二个人口出生高峰期的惯性作用引起的。1986-1990年,人
口年平均出生率为23.35‰,1990年仍高达19.01‰,每年出生人口约15万人。
  3、人口死亡率逐渐下降。1950年,海南人口死亡率高达20‰,随着人民生活
水平的提高和卫生条件的改善,人口死亡率逐年有明显下降,1990年人口死亡率下
降至6.26‰,40年间下降了13.77个千分点。
  40多年来,海南人口再生产状况对当前和今后海南人口再生产影响极大,同时
给计划生育工作增加了困难。根据1988年全国生育节育抽样调查结果表明,1980年
-1987年海南妇女平均总和生育率为3.74,远远高于全国2.47的水平。1990年第四
次人口普查时仍达2.93,比全国平均2.31的水平高出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