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服务工作随着计划生育的开展而开展,并不断扩大。
1980-1983年,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工作由各市、县计生委安排一人兼抓,公社
由计划生育专职干部抓,农村由大队妇女主任负责发给育龄夫妇使用。1983年起,
各市、县先后建立计划生育服务站,避孕药具工作列入服务站工作内容之一,负责
本市、县药具的发放工作。
1988年4月,海南建省后,计划生育药具管理逐步走上正轨,1988年10月成立
海南省计划生育药具站,负责全省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管理工作。省、市(县)
乡(镇)管理区四级药具发放网初步形成,并逐步改善服务条件,基本上满足了育
龄群众使用避孕药具的需要。
1988年以来,海南省改善避孕药具的供应方式,实行药具免费发放与零售相结
合的“双轨制”供应,既方便了群众,又减少了浪费。
为了加强对全省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工作的管理,省药具站从1989年以来、重点
抓规章制度建设,抓药具发放人员的业务培训,还通过检查评比,推动全省计划生育
避孕药具的发放工作。1980-1990年避孕药具使用管理情况(见表7-5-1、表7-5-2)。
1980-1990年海南避孕药具使用情况统计
表7-5-1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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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口服、│外用药│避孕套│合计 │占总节育│
│ │注射药│ │ │ │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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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14875 │1804 │7954 │24633 │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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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11734 │1892 │6389 │20015 │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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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13472 │3828 │8776 │26076 │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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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7082 │1708 │1655 │10445 │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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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3751 │1955 │2730 │8436 │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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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9825 │6678 │6559 │23062 │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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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11244 │5846 │7027 │24117 │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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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15152 │7993 │10616 │33761 │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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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15759 │9026 │12431 │37216 │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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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19083 │13998 │14294 │47375 │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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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19997 │13478 │16391 │49866 │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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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工作统计表
表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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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药具管理员│药具管理员训│免费发放│零售点│
│ │人数(个)│练人数(人)│点(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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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1148 │580 │893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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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2164 │1501 │1203 │171 │
├──┼─────┼──────┼────┼───┤
│1990│2335 │1706 │1406 │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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