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类 海南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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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的计划生育工作,是根据国家的要求和海南人口发展需要而开展的。40年
来,海南计划生育工作大体上经历四个阶段。
  1.宣传舆论阶段(1953-1962年)。海南的计划生育工作仅是进行一般性的宣
传,主要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控制人口问题的指示》(1953年3月)和国务院《关
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1962年12月),没有生育节育的具体指导,人口出
生完全处于自然状态,属于人口高增长时期,人口出生率除1959、1960、1961年因
经济困难影响有所下降外,每年都在30‰以上。
  2.起步和挫折阶段(1963-1969年)。从1963年起,海南开始提倡计划生育,
并在汉族地区的城镇开展计划生育试点工作,1964年后逐步扩大到农村和少数民族
地区。在试点的地方,计划生育有了明确的要求,对每对夫妇生育子女数量和晚婚
年龄都有了规定,1963年,海南区、市、县及大部分农村人民公社相继成立计划生
育指导委员会,加强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正当计划生育工作在城市有了进展
并向农村发展时,“文化大革命”开始,刚刚起步的计划生育工作遭到严重的干扰
和破坏,计划生育工作基本上没有开展,人口仍然处于高增长状态,1966年到1971
年的人口出生率均在30‰以上。
  3.全面开展阶段(1970-1979年)。1970年后,为解决生育的无政府状态,计
划生育工作得到恢复和发展,工作机构相继成立,这一时期海南计划生育宣传的重
点从城市转入农村,各市县组织医疗队下乡开展宣传节育知识和技术指导等活动,
并推广国产口服避孕药、中草药避孕等,1976年又推广文昌县男到女家落户的做法。
1979年海南行政区和各市、县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升格为政府局一级机构,并在农村
人民公社配备了计划生育专职干部。人口理论教育、宣传工作比较活跃,计划生育
工作全面开展,人口控制取得了初步成效。人口出生率从1971年起持续下降,至
1976年下降到20.9‰。
  4.进一步深化发展阶段(1980-1990年)。这个时期海南的计划生育工作从理
论到实践上都取得了新成果。一是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广泛重视,出现了把经济工
作和控制人口结合起来抓的局面;二是不断完善生育政策,实现计划生育依法管理;
三是省、市、县、乡(镇)三级计划生育管理网络已形成,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的
开展。
  海南计划生育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人口出生率从1962年的52.02‰不断下
降到1990年的19.01‰,人口自然增长率也从43.73‰下降到14.60‰;育龄妇女的
总和生育率已从1980年的4.27下降到1989的2.93,多胎率已从1981年的44.77%下
降到1989年的33.11‰。海南人口的年龄结构起了变化,人口年龄的中位数已从
1982年的19.78岁提高到1990年23.12岁;0-14岁的少年人口从1964年的40.43%下
降到1990年的33.51%,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从55.56%提高到61.02%,65岁以上
的老年人口从3.91%上升到5.47%,人口进一步老龄化,已由年轻型向成年型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