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辑 普查项目与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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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以1990年7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普查对象是具有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普查登记采用按常住人口登记的
原则,以户为单位,逐户逐人进行。普查表的项目有21项,其中按人填报的项目为
15项,按户填报的项目为6项。按人填报的项目中, 反映人的基本情况的有姓名、
与户主关系、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状况和性质等6项, 反映人口迁移变动情况
的有1985年7月1日常住地状况、迁来本地原因等2项, 反映人口文化素质结构的有
文化程度1项,反映人口的经济活动状况及产业结构的有在业人口的行业、 在业人
口的职业、不在业人口状况等3项,反映人口婚姻和人口再生产状况的有婚姻状况、
妇女生育及存活子女数、1989年1月1日以来妇女的生育状况等3项。 按户填报的项
目中,反映户的结构、类型、规模及人口自然变动的有户编号、户别、本户人数、
本户出生人数、本户死亡人数等5项, 为利用常住人口数字推算户籍人口数字而设
的项目是本户户籍人口中离开本县、市一年以上的人数。普查附表是《死亡人口登
记表》,登记项目有本户编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时间、死亡时间、文化程
度、死亡时的婚姻状况、死者生前从事的主要职业等9项。
第四次人口普查分手工汇总与机器汇总两种方式。手工汇总统计表有6种:(1)
总户数、总人口统计表;(2)常住人口的户口登记状况统计表;(3)人口自然变
动统计表;(4)各民族人口统计表;(5)各种文化程度人口统计表;(6 )市、
镇人口统计表。机器汇总经电子计算机数据录入处理后制出汇总表。国家确定的统
一汇总表式,县(市)级有83种,省(自治区)级和地(市)级分为10卷共420种。
10卷里,第1卷概要,有表23种;第2卷人口与城乡分布,有表17种;第3 卷民族,
有表60种;第4卷年龄,有表4种;第1卷文化程度,有表28种;第6卷职业、行业,
有表92种;第7卷婚姻,有表37种;第8卷家庭,有表62种;第9卷生育,有表84种;
第10卷死亡人口,有表13种。除此之外,可以根据需要编制程序或是建立人口数据
库后,增加汇总表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