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普查登记与复查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76&rec=634&run=13

从7月1日开始,全自治区25万普查工作人员在基层干部、群众积极分子的协助
下全面进行普查登记。普查登记期间,广大群众都能按安排准时到普查登记站登记,
或者热情接待上门登记的普查员。各级党政领导、人口普查机构负责人以及工作队、
检查组,纷纷深入基层督促检查。普查登记的形式主要有设站登记与上门登记两种,
在城镇,以设站登记为主,在农村,以上门登记为主。由于普查员在普查登记前就
提前二、三天进驻普查点,边宣传边户访,进行群众思想状况摸底和人口基本情况
摸底,编制普查底册,做好登记前的准备工作。因此,普查登记进展顺利。各县、
市一般7-10大就完成了登记工作。广大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登记中, 表现了很高
的积极性和很强的责任心,他们不辞劳苦,千方百计克服困难,为高质量完成人口
普查任务做出了重要贡献。
登记时,为了保证质量,普查员每登记完一户,即与申报人全面复核一次,如
无差错,由申报人在普查表签字、盖章,以示负责。在登记的空隙时间,普查员再
把已登记好的普查表,用逻辑检查方法进行一次自查。普查指导员还在普查员之间
组织互查,即对普查表进行交叉检查。在一个生产队(或居民小组)登记完后,组
织议查,方法是找熟悉情况的人开会座谈,重点检查人头数有无重、漏,特别注意
查对全户死亡、外出人口、超生小孩和出生后夭折的小孩。通过复查,进一步提高
了普查登记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