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第一次人口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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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进行全国人口调查登记(即第一次全国人口
普查)。遵照政务院1953年4月3日通过的《为准备普选进行全国人口调查登记的指
示》,按“省(市)由民政厅(局)会同公安厅(局)、统计局(处)等有关部门
成立省(市)人口调查登记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广西选调干部,成立了省人口调
查登记办公室。各专区、市、县、乡(镇)也层层成立了人口调查机构,有的是成
立人口调查登记办公室,有的是在选举委员会内设置人口调查登记组。各级人口调
查登记办公室由各级人民政府直接主持,受同级选举委员会的领导,并作为其办事
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
广西人口调查登记的工作人员,除搞普选工作的专职干部外,还抽调了教师、
学生及其他人员参加。全省经过培训后投入这项工作的各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
分子共62449人。

二、培训与试点
在调查登记前,对调查登记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政策,了解人口
调查的意义和目的,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并通过专业培训练使之掌握人口调查登记
的方法和步骤,培养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为了取得工作经
验,还进行了人口调查登记的试点。从1953年6月开始, 全省选择了具有不同类型
地区特点的109个基层单位进行试点,然后在全省分批铺开调查登记工作。

三、宣传发动
为了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在调查登记前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动员。通过开群
众大会、家长会、个别解释等多种形式,宣传政策,交待办法,解释人口调查登记
的意义和目的。原来有的老年人怕减寿想多报年龄、有的妇女怕让外人知道年庚八
字不愿说真实出生年月、有的父母怕子女登记为在外人口不得回家居住等等,经宣
传教育后,使群众消除了这些不正确想法和顾虑,热情支持人口登记工作,说出真
实的情况,许多群众能够自动翻出年庚八字给调查工作人员计算年龄,能够事先填
好草单以配合登记。在宣传中还注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使少数民族群众懂得在人
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里各民族地位平等,从而不再隐瞒自己真实的民族成份。许多原
报汉族的人,在这次调查登记中改报壮族或其他少数民族。

四、调查登记与复查
广西的人口调查登记工作分两批进行。1953年9月进行第一批3500个乡镇、 13
个市辖区的人口调查登记,第二批的6288个乡镇在1954年3月开始调查登记,5月,
登记工作全部结束,除第二批中的62个少数民族乡和1 个矿区暂未进行普选而单独
进行人口登记外,其余均结合普选工作进行。
调查登记分别采用设置固定登记站、流动登记站和上门访查登记三种方法。人
口居住稠密、居民点比较集中的地方,采用设置固定登记站的方法;人口居住分散、
居民点相距较远的,采用流动登记站的方法就近登记;个别因故不能到登记站或居
住零星、极为分散的,则采用上门访查登记的方法。到站登记前,一般先由各户填
好草单,经过审查小组核查后,户主到站登记。登记的同时,审查选民资格,发给
选民证。调查登记时,贯彻中央政务院“力求便利人民,不得妨碍农业生产”的指
示,尽量利用农事间隙,不占用农民生产时间,采用晚间进行集体登记,日间上门
作个别登记的办法,登记手续力求简单,边登记边核对,以减少调查登记时间。许
多地方利用开生产会的时间进行登记,一边开会一边登记,轮到谁谁来登记,会开
完了登记也完了。这些做法既方便了群众,又加快了登记进度。
由于人口调查登记的标准时间为1953年6月30日24时, 而实际登记时间距离标
准时间过长,其间人口变动大,情况复杂。为了防止人口登记遗漏和错误,提高人
口调查登记数字的准确性,在综合统计之前,全省进行了人口调查的全面复查。省
人口调查登记办公室派出工作组分别到各专区、市、县检查指导,具体协助。各地
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深入细致的复查。在复查过程中,发现登记差错的即纠正,发现
遗漏人口即补登。经过复查,全省人口数比复查前增加47357人, 使调查登记的结
果更加符合实际,提高了人口调查登记的准确性。

五、统计汇总
这次人口调查登记办法规定,县、市辖区及不设区的市,人口调查登记办公室
作一级综合统计,省、市及中央直辖行政单位人口调查登记办公室作二级综合统计。
广西的一级综合统计工作绝大部分集中在县进行。首先对选调来的统计人员集中进
行培训,使其明确目的与要求,熟悉表格项目及统计方法,然后进行统计汇总,一
般分年龄累计小组和综合小组两组进行汇总工作。统计过程中要求统计人员工作必
须细致耐心,对统计表要认真复核检查,层层复核验收,以保证统计数字准确无误。
省级人口调查资料汇总工作于1954年8月17日完成,1954年11 月全省人口调查资料
上报中央人口调查登记办公室。

六、普查项目与统计表
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制定了全国统一的调查项目、调查登记表及填写说明。因
是首次进行普查,尚无经验,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较低,农村能承担登记填表的人
很少,所以只确定了最急需的5个调查项目。即: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年龄、
民族。人口调查登记表分为甲式和乙式两种,甲式供一般住户填写,乙式供机关、
部队、团体、学校等户填写。调查登记的标准时间是1953年6月30日24时, 调查登
记对象是常住人口,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应进行登记。调查登记时,逐户逐人
地个别进行。由于传统观念影响,许多家庭把经常在外的人,如在机关、厂矿企业
工作的干部、职工,在部队服役的军人,在高等院校学习的学生等,看作是家庭不
可分割的成员,申报登记时都会申报这些人,如果由于不在家常住而不登记这些人,
群众很难接受。为照顾群众的习惯,并避免重漏,供一般住户用的甲式调查登记表
划分为左右两部份,右边填写家庭常住人口,左边填写经常在外人口,统计时,只
计算常住人口,不计算在外人口。
全国统一的统计汇总表共有3种:(1)总户数、总人口及选民统计表;(2 )
各民族人口统计表;(3)人口年龄统计表。统计汇总方式采用手工方法, 分县、
省、中央三级逐级汇总普查资料。

七、普查成果与应用
第一次人口普查结果:1953年6月30日24时,广西人口总数为19560822人, 其
中男子10102541人,占51.65%;女于9458281人,占48.35%;性别比为106.81 (
以女性为100)。年龄不满18岁的8157760人,占41.70%;18岁及以上的 11403062
人,占58.30%,其中100岁以上的有177人,最高年龄为135岁。广西境内有壮族人
口6496885人,占33.21%;汉族人口12145967人,占62.09%; 其他少数民族人口
917970人,占4.7%,其中瑶族471244人,苗族203547人,侗族149869人, 仫佬族
43167人,毛南族18404人,回族9894人,京族6596人,彝族4681人。省辖南宁、柳
州、桂林、梧州、北海5市人口为 688204 人, 邕宁专区 3695743 人, 百色专区
2114351人,宜山专区2808715人,桂林专区1736232人,平乐专区1633148人,容县
专区4956725人,钦州专区1927704人。
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首次具有现代内容的科学的人口普查。通过这次普
查,广西系统地查明了全省的人口数,查清了人口的性别、年龄、民族等构成情况,
为国家制定国民经济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提供了可靠依据。同时,这次普查进行了
选民登记,为广西选举人民代表做好了准备工作。这次普查的调查、统计方法及经
验,使广西的人口统计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广西还根据1954年内务部、公安
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共同配合建立户口登记制度的通知》精神,利用
第一次人口普查资料,在全省城乡建立了户口登记制度及人口统计年报制度,健全
了经常性的人口统计工作,每年都能够提供人口统计资料,供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