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围产期保健与产前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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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医学是70年代的新兴学科,它的主要目的是做好孕产妇和胎儿、新生儿的
围产保健,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优生工作。1978年国家卫生部在桂林市召开的全国
第七届儿科学会期间,邀请中国科学院儿科研究所薛沁冰教授作了围产期医学的专
题报告,宣传了围产期保健的重要意义。会后,广西在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举办了全
自治区妇幼干部学习班,讲授的主要内容就是围产期医学。
1979年,以卫生部门和计划生育部门为主,在全自治区开展宣传、普及围产期
保健知识,强调做好孕期、产期保健,制定围产期管理常规,提高产科质量和抢救
技术,提倡住院分娩,加强新生儿护理和遗传病危害的宣传工作。1981年,广西医
学院、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桂林市工人医院、桂林市人民医院、
解放军三○三医院等医疗单位先后开展羊水细胞培养的产前诊断遗传病工作,开展
产前胎儿B型超声波诊断和采用绒毛细胞或羊水细胞的核糖核酸(DNA)直接分析a
珠蛋白基因缺陷情况工作。三○三医院成功地对a地中海贫血Hb—BaFTIS和HbH病进
行了产前诊断,这种快速微量DNA分子杂交新技术具有快速、经济、 简便的优点,
为开展产前基因诊断提供了新的途径。
1982年在全自治区范围内,逐步开展似婚姻保健、孕产妇保健、落实计划生育
措施和儿童保健为主要内容的少生、优生、优育“一条龙”管理。“一条龙”管理
的具体内容和做法:1、开展婚姻保健。通过婚前检查和婚姻指导,禁止近亲结婚,
筛选发现遗传病并及时进行矫正治疗。2、开展产妇系统管理。 对已婚育龄妇女,
从早孕开始进行孕期指导,产前产期检查,筛选高危产妇并进行监护,疑难病症及
时上转。3、落实计划生育措施,全面掌握孕情。提供准确的计划生育信息, 落实
产后节育措施。4、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对0-7岁儿童进行系统管理,开展新生儿访
视,喂养指导,定期体检,矫治疾病,计划免疫接种、生长发育评价等。
1984年,广西已比较普遍开展孕产期和胎儿、新生儿的围产期保健工作。在广
西医学院、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等人员、技术、设备条件较好的大
医院,主要研究胚胎发育遗传、胎儿病理生理、胎儿疾病诊断、妊娠期、临产期、
产后期及新生儿有关疾病的防治和护理。从妊娠确诊起,就对母儿进行健康监护,
保证母儿的安全与健康,降低围产期发病率和死亡率。当年,各地对围产期儿做了
大量的调查,调查结果发现低体重,新生儿窒息,肺部疾病,颅内出血及先天畸形
占总出生数的8.7%,根据调查发现的问题,各地采取了加强孕期、产期保健, 制
定围产期管理常规;提高住院分娩(包括大队产室)率;提高产科质量和抢救技术;
加强新生儿护理和遗传病危害的宣传等措施。
1985年6月27-29日,广西召开首届优生科学讨论会。会议中心议题是从优生的
角度,深入讨论在孕产妇系统管理的基础上,如何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对胎儿健康
进行预测和监护,同时针对广西围产新生儿尸解死亡原因分析中先天畸形发生率日
益增高的情况,讨论如何进一步做好广西城乡优生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先天畸形与
遗传医学的研究等。讨论会特邀医学专家、教授15人,到会代表117人, 会议共收
到围产儿死因分析、性染色体异常,地中海贫血吸取绒毛孕早期产前诊断、先天愚
型的细胞遗传学研究、伤残儿童鉴定、畸胎致畸因素探讨等论文20多篇。
1985年12月,全国在广西桂林市召开了孕早期产前诊断学术会议,制定了绒毛
取材操作规范和绒毛直接制备染色体规程。产前诊断亦称宫内诊断、出生前诊断或
胎儿诊断。在胎儿分娩之前,应用细胞学、生化分子生物学或物理学的方法,检查
子宫内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若胎儿患有某种遗传疾病或畸形,则可及时终止妊
娠或采取其它预防、治疗措施,以达到优生的目的。这次会议提交的一批遗传代谢
疾病和分子病的产前诊断论文,对推动广西孕早期产前诊断起到了促进作用。
1986年5月3日,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自治区卫生厅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
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标准与第二胎优生原则和审批程序》,文件规定:对第
一胎属病残儿童要求生育第二胎的夫妇,应按优生原则对病残儿及其父母进行必要
的检查、诊断,以控制第二胎遗传病儿、畸形儿的发生率。
1986年10月开始,广西首次开展出生缺陷鉴测工作,这一项目列为国家卫生部
“七·五”计划期间优生优育攻关项目。出生缺陷是指出生后即发现的人类胚胎在
结构与功能上危及生命、影响生活能力和智力的先天缺陷。对出生缺陷调查,可以
摸清该病的发病率、病种及分布,以制定预防措施。当时广西有13个地、市59家医
院参加了出生缺陷监测,于1987年9月完成,共监测55500个新生儿,发现出生缺陷
儿720例,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2.97‰,与国内其他地方的监测结果大致相同,广西
出生缺陷发生率最高的是河池地区,为16.93‰,其次是南宁地区,为16.49‰,最
低是桂林地区,为8.34‰。出生缺陷发生率农村高于城市,分别为15.18‰和10.86‰
;多胎高于单胎,分别为20.61‰和12.81‰。出生缺陷中最多见的是胎儿水肿、多
指、脑积水、唇胯裂、四肢短少等。经研究分析,广西发生出生缺陷的原因,主要
是由于母体疾病、母体用药不慎、接触农药、接触化学剂、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染色
体异常携带者、近亲结婚等。通过对出生缺陷的调查,除摸清广西出生缺陷的发病
率、病种及分布情况外,还为广西在优生优育工作中加强卫生科学知识宣传,禁止
近亲结婚,做好孕期保健和使人们自觉在医生指导下选择正常胎儿生育打了基础。
1990年,广西各地优生优育、围产期保健服务活动普遍开展。有22个单位参加
全国出生缺陷动态监测,广西从监测的2万例中,发现缺陷儿249例,出生缺陷率为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