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提供的资料,1981年广西各民族妇女生育胎次状况为:
壮族,在2845214名育龄妇女中,未生育的有2481813人,占本民族育龄妇女的
81.23%。生育第一胎的有102892人,占本民族生育妇女数的28.31%;生育第二胎
的有84894人,占23.36%;生育第三胎的有63073人,占17.36%;生育第四胎的有
46175人,占12.71%;生育第五胎及以上的有66367人,占18.26%。
汉族,在5125058名育龄妇女中,未生育的有4564563人,占本民族育龄妇女的
89.06%。生育第一胎的有189514人,占本民族生育妇女数的33.81%;生育第二胎
的有135888人,占24.24%;生育第三胎的有89029人,占15.88%;生育第四胎的
有62127人,占11.08%;生育第五胎及以上的有83937人,占14.98%。
瑶族,在194283名育龄妇女中,未生育的有165256人,占本民族育龄妇女的85.
06%。生育第一胎的有7010人,占本民族生育妇女数的24.15%;生育第二胎的有
6331人,占21.81%;生育第三胎的有4898人,占16.87%;生育第四胎的有3510人,
占12.09%;生育第五胎及以上的有7278人,占25.07%。
苗族,在73897名育龄妇女中,未生育的有61589人,占本民族育龄妇女的83.
34%。生育第一胎的有2301人,占本民族生育妇女数的18.70%;生育第二胎的有
2337人,占18.99%;生育第三胎的有2099人,占17.05%;生育第四胎的有1684人,
占13.68%;生育第五胎及以上的有3887人,占31.58%。
侗族,在51612名育龄妇女中,未生育的有45294人,占本民族育龄妇女的87.
76%。生育第一胎的有1460人,占本民族生育妇女数的23.11%;生育第二胎的有
1432人,占22.67%;生育第三胎的有1229人,占19.45%;生育第四胎的有923人,
占14.61%;生育第五胎及以上的有1274人,占20.16%。
仫佬族,在20069名育龄妇女中,未生育的有17678人,占本民族育龄妇女的88.
09%。生育第一胎的有707人,占本民族生育妇女数的29.57%;生育第二胎的有
578人,占24.17%;生育第三胎的有417人,占17.44%;生育第四胎的有325人,
占13.59%;生育第五胎及以上的有364人,占15.22%。
毛南族,在8441名育龄妇女中,未生育的有7285人,占本民族育龄妇女的86.
30%。生育第一胎的有330人,占本民族生育妇女数的28.55%;生育第二胎的有
243人,占21.02%;生育第三胎的有161人,占13.93%;生育第四胎的有141人,
占12.20%;生育第五胎及以上的有281人,占24.31%。
回族,在5151名育龄妇女中,未生育的有4879人,占本民族育龄妇女的94.72
%。生育第一胎的有188人,占本民族生育妇女数的69.12%;生育第二胎的有55人,
占20.22%;生育第三胎的有14人,占5.15%;生育第四胎的有8人,占2.94%;生
育第五胎及以上的有7人,占2.57%。
京族,在2462名育龄妇女中,未生育的有2222人,占本民族育龄妇女的90.25
%。生育第一胎的有69人,占本民族生育妇女数的28.75%;生育第二胎的有76人,
占31.67%;生育第三胎的有51人,占21.25%;生育第四胎的有27人,占11.25%;
生育第五胎及以上的有17人,占7.08%。
彝族,在1087名育龄妇女中,未生育的有899人,占本民族育龄妇女的82.70%。
生育第一胎的有36人,占本民族生育妇女数的19.15%;生育第二胎的有42人,占
22.34%;生育第三胎的有34人,占18.09%;生育第四胎的有19人,占10.11%;
生育第五胎及以上的有57人,占30.32%。
水族,在842名育龄妇女中,未生育的有753人,占本民族育龄妇女的89.43%。
生育第一胎的有32人,占本民族生育妇女数的35.96%;生育第二胎的有15人,占
16.85%;生育第三胎的有12人,占13.48%;生育第四胎的有7人,占7.87%;生
育第五胎及以上的有23人,占25.84%。
仡佬族,在218名育龄妇女中,未生育的有178人,占本民族育龄妇女的81.65
%。生育第一胎的有7人,占本民族生育妇女数的17.50%;生育第二胎的有6人,
占15.00%;生育第三胎的有7人,占17.50%;生育第四胎的有5人,占12.50%;
生育第五胎及以上的有15人,占37.50%。
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10%提前抽样汇总资料,1989年全自治区38049名少
数民族生育妇女中,生育第一胎的有15767人,占41.44%;生育第二胎的有13752
入,占36.14%,生育第三胎的有5034人,占13.23%;生育第四胎的有1978人,占
5.20%;生育第五胎及以上的有1516人,占3.98%。
1989年广西少数民族育龄妇女分地区生育孩次状况表
单位:人
┌────┬───┬────┬────┬─────┬─────┬───┐
│地区别 │合计 │第一孩 │第二孩 │第三孩 │第四孩 │第五孩│
│ │ │ │ │ │ │及以上│
├────┼───┼────┼────┼─────┼─────┼───┤
│合计 │38049 │15767 │13752 │5034 │1978 │1516 │
│南宁市 │3439 │1500 │1223 │483 │152 │81 │
│市辖区 │613 │376 │171 │46 │15 │5 │
│柳州市 │1551 │703 │608 │148 │58 │34 │
│市辖区 │235 │173 │50 │10 │1 │1 │
│桂林市 │121 │66 │48 │6 │1 │ │
│市辖区 │34 │22 │11 │ - │1 │ │
│梧州市 │6 │4 │1 │ 1 │ - │ - │
│市辖区 │4 │3 │1 │ - │ - │ │
│北海市 │97 │32 │30 │23 │ 6 │ 6 │
│市辖区 │3 │2 │1 │ - │ - │ - │
│南宁地区│8795 │3482 │3235 │1332 │443 │303 │
│柳州地区│5771 │2299 │2075 │743 │337 │317 │
│桂林地区│941 │505 │352 │60 │16 │8 │
│梧州地区│925 │385 │330 │132 │51 │24 │
│玉林地区│2108 │817 │624 │327 │203 │137 │
│百色地区│6259 │2942 │2242 │626 │247 │202 │
│河池地区│5890 │2412 │2309 │668 │240 │261 │
│钦州地区│2146 │620 │675 │485 │221 │145 │
└────┴───┴────┴────┴─────┴─────┴───┘
注: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次人口普查10%提前抽样汇总资料》计算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