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民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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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是由壮族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自治区,境内共居住着48个民族。其中壮族、
汉族、瑶族、苗族、侗族、仫佬族、毛南族、回族、京族、彝族、水族和仫佬族等
12个民族,是广西人口较多的聚居民族。此外,在广西居住和落户的还有布依族、
满族、黎族、土家族、蒙古族、白族、傣族、高山族、朝鲜族和藏族等36个民族的
人口。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广西壮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3.51%,人口占
60.92%,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占5.57%,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在全国各省、市、自治
区中居首位。
  建国以来,广西各民族人口发展在数量方面经历了不同过程,总的变动规律是:
由较高的人口增长率到高增长率,进而逐渐下降。但由于聚居条件、生育政策等方
面的差别和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汉族和少数民族及各少数民族之间,人
口增长的快慢呈现出差异。分布格局:广西汉族遍及全自治区,主要集中在城市及
地势平缓的桂东南、桂东、桂北等较为发达的地区。少数民族绝大多数居住在地势
较高的边远山区,以桂中、桂西、桂西南和桂西北等石山地区、边境地区较为集中。
性别年龄变化:1982-1987年壮族人口性别比上升,由102.10升至102.34;汉族人
口性别比下降,由110.51降至109.82,其他少数民族人口性别比有升有降;1987年
壮族人口性别比偏低,低于全自治区106.93的平均水平,汉族人口性别比偏高,高
于全自治区的平均水平,有些民族,如侗族、回族等,性别比低于100。是年,多
数民族的人口的年龄结构已进入成年类型。行业职业:广西各民族在业人口的行职
业结构除回族以外,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者比例高,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劳
动者比例较低。1982年在8大职业中,除回族在业人口在各职业间分布较汉族为均
匀外,其他民族在业者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业,其他职业比例很小。汉族第二、第
三产业劳动者的比例高于少数民族第二、第三产业劳动者的平均水平。各民族之间
差异较大,文化水平:在广西各民族中,回族文化水平最高,文盲率较低。苗族、
仫佬族、瑶族、彝族文化水平较低。各民族文化构成性别倾斜大,女性文盲率较高。
婚姻家庭:建国后广西各民族人口初婚年龄有所提高,1950-1982年少数民族女性
初婚年龄由20.28岁上升为21.39岁,提高1.11岁,但在不同时期变化不稳定,时升
时降。1982年少数民族家庭户平均规模5至6人,高于全自治区4.4人的平均水平。
妇女生育状况:第四次广西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全自治区少数民族妇女已趋向少生
优生,1989年生育一胎的占41.44%,生育二胎的占36.14%,两项合计占77.58%,
三胎以上者占22.42%,计划生育在少数民族地区已取得显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