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国后的人口统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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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部门的人口统计 建国后安徽省的人口统计工作是随着整个统计工作的发
展而发展起来的。1952年在省财政经济委员会下设统计处,各地、市、县建立统计
科。1953年6月成立安徽省统计局,各地、市、县建立统计科。1956年各地、市、
县与计划分开建立统计科,全省开始形成比较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各级业务部门
和基层企业事业单位都设置了相应的统计机构。各区、乡成立了以区长、乡长为首
的统计调查小组,农业合作社建立了统计小组或几个社联合成立统计辅导组(又称
中心组和统计网),生产队配有专职或兼职统计员。1957年人口统计还未事业化。
1958年统计机构合并到计划部门,隶属计委综合处,使统计工作受到损失。1962年,
计统分家,省统计局又恢复成立,局内设文劳处负责人口统计。1969年省统计局又
被撤销,在安徽省生产指挥部下设综合处,综合处负责人口统计工作。70年代后又
设计委统计处,人口统计是其一项职责。1980年上半年成立统计局,其时统计局机
构较小,只有一个综合处,1980年下半年成立社会处,综合处与社会处先后负责人
口统计工作。1983年起成立人口处,专职人口统计工作。到1985年底止,人口处共
有8人。
  公安部门人口统计 建国后,自1952年起至1978年,一年一度的人口统计工作
由公安部门负责,按照年报的项目,由地、市、县公安局主管户口登记的处(科、
股)将年末的常住人口、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等人口变动情况逐级统计上报。
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并抄报同级统计部门,各部门需要运用人口资料,由
统计部门提供。自1978年后,各部门不再以公安部门人口统计数字为决策依据,而
以统计部门发布的统计数字为准。如本志历年人口数1978年(含1978年)前系公安
年报数,1979年起系统计部门数,公安部门年报数不再续用。
  计划生育部门人口统计 自1963年起,计划生育部门人口统计的统计指标主要
是计划生育内容或与之关系密切的指数。但由于计划生育指标是考核各级干部的一
项重要内容,所以,有些指标数字或多或少有误差。
  国情调查 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和各级人民政府重视人口与国情的调查。建国
初期,国家为了满足管理与发展国民经济的需要,对全国人口数,先后进行了多次
汇编。在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后,国家统计局就着手在全国建立经常的人口统计
制度,政务院还制定了户口登记暂行办法草案,50年代初步建立起我国社会主义的
人口统计制度。继全国第二次、第三次人口普查之后,我国人口经常性统计调查制
度日臻完善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