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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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建立前,山东省人口出生率在30~40‰之间。1935年邹平县出生率为34.
98‰(全国为35.0‰)(建国前出生率全省保存下来的只有邹平县的资料。该县经济、
社会发展状况和自然条件,在全省属中等水平。),与同期世界上许多国家相比较,
属高出生类型。

         邹平县与各国出生率比较表
表1-1                         单位:‰
┌──────────────────────────────┐
│邹平县1935年出生率3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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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年份│印度│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美国│法国│德国│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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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  │32.4│32.2│24.9 │23.2 │17.8│17.4│16.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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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乡村建设半月刊》第六卷第一期(1936年)。

  1949年以前,形成人口高出生率的主要原因是妇女生育时间长。从10岁起至50
岁止,生育期长达40年左右,生育高峰期长而分散。1935年邹平县出生者母亲年龄
构成长达41年。

1935年邹平县出生者母亲年龄构成表
表1-2
┌────┬────┬────┐
│母亲年龄│人数(人)│比重(%)│
├────┼────┼────┤
│总计  │3756  │100.00 │
├────┼────┼────┤
│10-19  │120   │3.19  │
├────┼────┼────┤
│20-25  │1067  │28.41  │
├────┼────┼────┤
│26-30  │905   │24.09  │
├────┼────┼────┤
│31-35  │715   │19.04  │
├────┼────┼────┤
│36-40  │491   │13.07  │
├────┼────┼────┤
│41-45  │279   │1.43  │
├────┼────┼────┤
│46-50  │35   │0.94  │
├────┼────┼────┤
│51-   │4    │0.10  │
├────┼────┼────┤
│不明者 │140   │3.73  │
└────┴────┴────┘

  新中国建立后,1950-1988年全省共出生60353994人,年均出生1547538人,年
均出生率为25.79‰,低于同期全国水平。出生率最高的年份是1963年,为44.18‰;
最低是1985年,为11.75‰。
  全省人口出生变化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1950-1972年,属自然生育时期;
第二个时期1973-1988年,属计划生育时期。
  第一个时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第一次生育高峰(1950-1957年)。这个
阶段全省经济得到较快的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普遍改善,结婚和生育的人数增加,
与此同时,对控制人口缺乏预见,致使出生率升高。1950年出生率为30.10‰,
1957年达到35.79‰。第二阶段为人口生育低谷(1958-1961年)。这个阶段正值国民
经济困难时期,人民生活水平降低,人口出生率显著下降,4年平均出生率仅21.70‰
。第三阶段为第二次人口生育高峰(1962-1972年)。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1962年
人口出生出现补偿性增长,当年出生率回升到38.14‰,1963年达到44.18‰,成为
建国后全省人口出生峰值的极点。这个阶段年均出生率为34.37‰。
  第二个时期,全省推行计划生育,出生率平稳下降,年均出生率为16.89‰,
比第二个生育高峰期下降17.48‰。1981-1982年出生率虽有所回升,但由于1983-
1985年再度持续下降,未能形成一个回升阶段。1986年和1987年,全省出生率又有
所回升。这是因为从1986年开始,第二个出生高峰期出生的妇女陆续进入婚育年龄,
全省进入第三个生育高峰期。此外,由于完善生育政策,照顾农村独女户生育二胎,
也致使出生率回升。1988年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人口出生率回升的势头得到遏止。
  山东省人口出生率城乡差异比较明显。建国前,城市人口出生率低于农村。以
建国前有出生资料的青岛市为例,1931-1933年青岛市人口出生率分别为9.8‰、12.
0‰、11.5‰(实业部民国二十四年《中国经济年鉴续编》第二章(B)33页。)。青岛
是旧中国山东人水路移民东北三省的必经港口之一,不仅过往人多,而且到青岛后
未去东北或从东北返回的人口,也多滞留于该市谋生,这些流动人口多为男性,而
农村到城市的谋业者也多不带眷属,使青岛市男性人口数量高于女性人口数量,人
口出生率因而低于农村。
  新中国建立后,全省城乡人口出生率不同时期差别各异。1953-1963年,城市
年均出生率为33.3‰,农村则为31.1‰,城市高于农村2.2‰。这一时期由农村进
入城市的多为青年,城市生活水平又明显高于农村,尤其是1959-1961年,农村与
城市生活水平差异更为明显,致使城市出生人口增长速度高于农村。1964-1972年,
城市迁入人口得到严格控制,城市部分知识青年、干部、职工下放农村,以及城市
初步实行计划生育,使城市出生率大幅度下降。此期城市年均出生率为27.12‰,
农村为33.23‰,城市低于农村。1973年后,城乡严格实行计划生育,出生率下降,
城乡差别逐步缩小。其中,1983-1985年,城乡出生率下降幅度都比较大,这与此
时进入婚育期的人口为1959年至1961年生育低谷期出生的人口数量较少有关。但
1959年、1960年城市出生率高于农村,致使1983年、1984年城市出生率也高于农村。
1983-1988年,由于行政区划的变动,城乡出生率明显趋于一致,相差甚微。全省
部分县改市,新增城市农业人口大都在90%左右,原有城市郊区扩大,农业人口增
加,这种状况反映在统计上即表现为城乡人口出生率的差别日益缩小。
  全年婴儿出生数量的月份分布也不均匀。9、10、11、12、1月为高出生月份,
5月和6月属低出生月份。6~12月为上升期,1~5月为下降期。

图1-1 1949-1988年山东省城乡人口出生率变动曲线
图1-2 1950-1988年山东省婴儿出生月份构成曲线